酒后開車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不僅會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會威脅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為了保障公共安全,我國各地都出臺了嚴厲的酒駕處罰規定。今天,我們來詳細探討一下廣州的酒駕處罰規定。
一、酒駕的定義
在廣州,酒駕是指在駕駛機動車時,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或超過每百毫升80毫克的情況。如果被查出酒后駕車,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二、酒駕處罰的種類
廣州的酒駕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兩種。
1. 行政處罰
如果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或超過每百毫升80毫克,但未造成交通事故,將被處以罰款、吊銷駕駛證、拘留等行政處罰。
2. 刑事處罰
如果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或超過每百毫升80毫克,并造成交通事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酒后駕車的行為屬于危險駕駛罪,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三、酒駕處罰的標準
廣州的酒駕處罰標準如下
1. 酒駕初犯
(1)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但未達到每百毫升200毫克的,處罰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6個月1年、行政拘留5日。
(2)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每百毫升200毫克以上的,處罰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1年3年、行政拘留10日。
2. 酒駕二次以上犯罪
(1)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但未達到每百毫升200毫克的,處罰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3年5年、行政拘留10日。
(2)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每百毫升200毫克以上的,處罰罰款10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以上、行政拘留15日。
酒后駕車是一種極其危險的行為,不僅會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還會危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廣州的酒駕處罰規定非常嚴厲,不論是初犯還是二次以上犯罪,都將面臨嚴厲的處罰。因此,我們應該時刻保持警惕,切勿酒后駕車,以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