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系行政行為,以及工傷認定是具體行政行為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工傷認定的性質和程度
工傷認定的性質特點:屬于行政確認行為;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屬于須申請的行政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工傷認定書的性質
工傷認定書的性質屬于行政行為,其是由相應的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確認行為,因此對于工傷認定書的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相應的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工傷認定單位怎么申請行政復議
工傷認定單位申請行政復議的方式:向作出行政行為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同級人民 *** 申請復議。申請的時間是單位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img]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已賠付了,工司這邊工傷過期了還可以主張賠償嗎
交通事故賠償后工傷還能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后構成工傷的,交通事故進行賠償后,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賠償并不沖突。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職能,系行政行為。
如果工傷職工因用人單位原因或自身原因沒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無法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傷殘鑒定,且其他非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不能等同于或視為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從而無法確定工傷保險待遇損失,不能進行工傷賠付,僅按照普通民事賠償案件處理,這勢必對勞動者顯失公平。
作為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審判機構雖不能在勞動爭議案件中進行工傷認定,但可依據查明的工傷事實及相關證據,結合其他非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所作的傷殘鑒定等,依法裁決是否支持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待遇訴求,從而更加公平的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關于工傷認定系行政行為和工傷認定是具體行政行為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