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效幾年
- 2、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訟時效是怎么樣的?
- 3、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沒有賠償十年后還能重新提起訴訟嗎?
- 4、出獄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期限
- 5、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效幾年
1、根據法律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追訴期限為三年,從受害者知曉或應該知曉其權益受損及侵權方之日起開始計算;但若超出公民權益受侵害之日起二十年之久,人民法院則不再予以保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2、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最高法定刑期不滿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受害者有五年的訴訟時效來提起訴訟。 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最高法定刑期在五年以上但不滿十年,受害者的有效訴訟時間為十五年。 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最高法定刑期在十年以上,受害者的有效訴訟時間同樣為十五年。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具體說明如下:時效期間: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必須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且必須在第一審判決宣告前完成。逾期后果:如果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前沒有提起,那么他們將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4、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期限是永久,但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訟時效是怎么樣的?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時效與普通的民事訴訟時效有所不同。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時效的規定主要是基于刑事部分的最高法定刑期來確定的。具體來說: 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最高法定刑期不滿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受害者有五年的訴訟時效來提起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法律規定其宣判期限為受理后兩個月內,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還是刑事訴訟法,都沒有具體規定開庭后幾日內必須下達判決,但都有對案件審理期限的明確規定。 審理案件的期限,起始于立案的次日,終止于裁判宣告或調解書送達之日。
律師回答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適用于以下情況: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涉及食品藥品安全侵害眾多消費者權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以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行為,這些都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通常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應與刑事案件一并審判,但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延遲,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按照普通訴訟程序進行審判。公益訴訟包括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這是按照適用的訴訟法的性質或者被訴對象(客體)的不同劃分的。訴訟法理論認為,利益受到了損害,受害者就有權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救濟。
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時間,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與刑事案件一并審判。通常情況下,刑事案件應在受理后二個月內宣判,最遲不超過三個月。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需經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沒有賠償十年后還能重新提起訴訟嗎?
法院已經有生效判決,就不能再訴了 現在的問題是強制執行 的事,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法律分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后,如果撤回起訴,或者被法院駁回起訴,還能再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調解,或者法院作出判決,就不能再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了。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 公訴 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里的“可以”應理解為“應當”,即當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而被害單位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利益的維護者,有責任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民事賠償十年沒賠的,可以協商要求賠償,如果無法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當事人因犯罪而服刑的,只是承擔了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免除應負的民事賠償責任。
可以的,因為目前我國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并不支持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及精神損失費等項目,這些項目的賠償金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來判決。
出獄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期限
出獄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期限是多久出獄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效期限一般為兩年刑事加民事訴訟時效,但有特殊情況除外。兩年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刑事加民事訴訟時效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出獄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效期限一般為兩年,但有特殊情況除外。兩年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出獄時間與申請民事賠償無關。未在刑事訴訟中附帶提起民事訴訟的,在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三年未申請民事賠償,法院會受理,但對方可以時效抗辯;已經提起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請求執行民事判決書的期限是二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判決適用的是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請求執行民事判決書的期限是二年。當國家的機關工作人員是以民事的身份產生的侵權仍然屬于民事侵權,產生的賠償也是民事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判決遵循《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請求執行民事判決書的期限為兩年。執行時效中止、中斷的情況,參照法律關于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執行期限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天起算,若判決分期履行,則從每次履行期限最后一天起算,若未規定履行期限,則從判決生效之日起算。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9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
2、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最高法定刑期不滿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受害者有五年的訴訟時效來提起訴訟。 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最高法定刑期在五年以上但不滿十年,受害者的有效訴訟時間為十五年。 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最高法定刑期在十年以上,受害者的有效訴訟時間同樣為十五年。
3、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期限是永久,但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4、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期限是永久,但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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