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武漢市燃氣管理條例(2012)
1、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燃氣管理,保障燃氣供應,規范燃氣市場經營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維護燃氣經營者和燃氣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燃氣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2、《武漢市燃氣管理條例》經2012年7月25日武漢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2012年9月29日湖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批準。
3、四)持經公安消防部門、勞動部門簽署審核同意的登記申請表和市燃氣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武漢市燃氣社供許可證》申領工商營業執照及辦理稅務登記。
4、武漢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三章經營與服務主要規定了燃氣經營企業的設立、經營規范和安全責任。設立燃氣經營企業或供氣場站需滿足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并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設立供氣場站還需符合武漢市燃氣供氣場站設置技術規定,由市燃氣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5、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燃氣管理,規范燃氣市場,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促進燃氣事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燃氣規劃、建設、供應、經營、使用和燃氣器具經營及燃氣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天然氣由哪個單位監管
1、法律分析氣體安全法律知識:天然氣是符合一定要求的氣體燃料氣體安全法律知識,由縣級以上的人民 *** 有關部門監管。法律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宣傳普及燃氣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提高全民的燃氣安全意識。
2、法律分析:燃氣公司屬于住建局監管,業主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以向當前住建局舉報。法律依據:《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 第四條:根據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安全監察,公安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消防監督。
3、燃氣公司的監管機構:燃氣公司通常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進行監管。 業主問題舉報途徑:若燃氣公司在運營過程中出現問題,業主可以向負責監管的住建局進行舉報,同樣也可以向安監局報告相關問題,因為安監局也承擔著對該領域的監管職責。
4、天然氣公司歸住建局管理。居民在使用天然氣過程中遇到問題,應首先通過燃氣公司解決。如果問題無法解決或有違規行為,可以向當地住建局舉報。此外,居民還可以向當地安監局反映問題,特別是針對燃氣公司違規收費的情況,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
5、天然氣歸國家能源局管理。天然氣的監管涉及多個環節和領域,在我國主要由國家能源局來統一管理和監管。具體原因如下:國家能源局是國內管理能源的專門機構,其職責范圍涵蓋了天然氣行業的管理。
6、燃氣公司由住建局進行監管。若業主在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可以向住建局進行舉報,同樣也可以向安監局舉報,因為安監局也承擔相關監管職責。根據國務院制定的職責分配和法律法規,建設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的管理,勞動部負責安全監察,公安部負責消防監督。
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教育內容
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教育內容如下氣體安全法律知識: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性氣體安全法律知識,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氣體安全法律知識的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的重點在于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危險化學品的基本知識。培訓內容涵蓋了相關法律法規,其中包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培訓首先強調了法律法規的重要性。
危險化學品根據其特性分為8類,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劑、毒害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蝕品。存儲方式需根據《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規定,采取隔離、隔開或分離存儲,確保安全。
常見的危險化學品知識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危險化學品的概念 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環境污染的均屬危險化學品。(2)常見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①爆炸品。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第二十八條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其使用條件(包括工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根據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包括哪些內容
1、括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法律知識、安全生產基本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職業危害與職業病、安全技術知識、事故調查處理等。 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是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安全生產方針與責任:理解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中的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安全預評價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3、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涵蓋了多個方面,其中包括: 安全生產方針與責任制:理解和實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基本管理制度:掌握廠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以及調換新工種、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的安全衛生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釋義:第九條
第九條 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必須設置在城市的邊緣或者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九條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這意味著在消防工作中,將火災預防置于首位,同時將預防火災和撲救火災兩個基本手段結合起來。
法律分析:消防工作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就是把同火災作斗爭的兩個基本手段,預防火災和撲救火災結合起來,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災預防放在首位。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 *** 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九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有限空間五條規定
法律依據:《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
法律分析: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法律主觀:有限空間作業五條規定是: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裝備,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制定應急措施,嚴禁盲目施救。
有限空間的五條規定法律分析: 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進入受限空間五條規定: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嚴禁盲目施救。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