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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取證來的是民警還是法警?
民事訴訟中的取證,有當事人取證、律師取證、法院取證等情形。法院調取證據,由法官進行,法警在確有需要時配合,但法警沒有調取證據的資格和職責。至于民警,是人民警察的簡稱,法院的司法警察是民警的一種。《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民事審判有法警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工作由執行員完成,目前司法實踐中重大執行措施,一般都有司法警察參加。
屬于民事訴訟的案件,警察(應當是法院吧)通知當事人去,而當事人沒有去,警察是還會找到當事人家里,將傳票送達給當事人的。如果法院在判決時當事人不出席,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判決后,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是誰主張誰舉證,法官不會指派法警去給當事人取證的,這有違法官中立的根本性原則。
在社會上,法警不像一般警察那么為人熟悉,事實上他們貫穿每個案件的始終,從犯人的追捕,到犯人的押解、看管、送審,甚至器械的管理。正因為他們與犯人接觸很多,所以特別需要鐵面無私、秉公執法的正氣。
您好,那是法警。法警全面參與、保障民事審判是法定的職責,不能以法官審理個案的需要為前提。從工作目的性上講,法警參與民事審判活動,履行自己的職責,其目的不僅僅是為了保障民事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更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審判的權威和國家的形象。
欠錢不還找警察有用嗎
欠錢不還報警一般沒有用。因為借貸關系產生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報警的話警察只會調解處理。欠錢不還的,債權人可以采取協商與訴訟的方式解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
欠錢不還聯系不上可以報警,但是因為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所以報警警察也只能調解處理。因此欠錢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欠錢不還的,債權人可以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借款合同等證據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
借款或者欠款屬于民事糾紛,可以報警,但警察不會管,因此報警沒有用。盡快收集證據,到法院起訴,一旦超過了訴訟時效,可能會導致敗訴。或者可以找合法的 *** 公司,不過收費很貴。
綜上所述,欠錢不還報警也是有用的,但是報警不能解決雙方的糾紛,欠錢不還是屬于民事債務糾紛的案件,警察不會立案。遭遇欠錢不還一般建議是通過訴訟解決。一般報警,警察也是協調,作用并不大,需要當事人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在提起訴訟時只要有合法的證據,就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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