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上班被火燒傷了單位拒絕做工傷鑒定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在公司上班被燒傷了,有賠償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公司拒絕做工傷鑒定該怎么辦
- 2、工傷認定后單位不配合做工傷鑒定怎么辦
- 3、單位不給做工傷鑒定怎么辦
- 4、單位不做工傷鑒定怎么處理?
- 5、工傷后單位不給我做傷殘鑒定,該怎么辦
- 6、單位不同意做工傷鑒定我該怎么辦
公司拒絕做工傷鑒定該怎么辦
單位拒絕工傷鑒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的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img]工傷認定后單位不配合做工傷鑒定怎么辦
1、你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2、待傷情穩定后,如留下殘疾,你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3、如構成傷殘等級,你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如單位未給你買保險,可以比照上述條例執行;
5、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單位不給做工傷鑒定怎么辦
一、單位不給做 工傷鑒定 怎么辦? 工傷 職工可以自己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 。 勞動者要申請工傷鑒定,必須先領取到 工傷認定 ,然后在病情穩定或者出院時到設區市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通常是將申請鑒定的資料交給所在地勞動局工傷科,由工傷科代為申請,然后傷者接通知到指定醫院做檢查,最后回家等待鑒定結論),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 2、 工傷認定書 ; 3、醫療終結證明或者醫生診斷證明; 4、被鑒定人 身份證 復印件; 5、被鑒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報告等材料。 二、工傷職工能要求哪些賠償? 除了從 工傷保險 基金中支付:工傷 醫療費 、輔助器具配置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傷殘津貼 、生活 護理費 、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準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 停工留薪期 工資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 傷殘等級 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 勞動關系 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 解除勞動關系 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我國 工傷保險條例 當中沒有規定單位有申請工傷鑒定的這種法定義務,同時,工傷認定和工傷鑒定也不是一種性質,而且兩者不能同時進行。就算勞動能力沒有受到損傷,但是停工留薪期的具體時間也是需要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出具權威的報告,因此職工可是身體恢復狀況,在適當的時機申請做工傷鑒定。
單位不做工傷鑒定怎么處理?
勞動者發生工傷時,如果單位不做工傷鑒定,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需提交以下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外,關于工傷賠償,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后單位不給我做傷殘鑒定,該怎么辦
工傷后單位不給我做傷殘鑒定,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傷職工或者其的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關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法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單位不同意做工傷鑒定我該怎么辦
1、單位不同意做工傷鑒定,你個人也是可以去申請工傷鑒定的。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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