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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時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
1、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的,合并審理;不能合并審理的告知另行起訴。變更、增加訴訟請求,必須在庭審調查后,辯論階段結束之前提出。如果經過庭審,辯論階段已經結束,你可以撤訴后再次起訴,增加訴訟請求。
2、【法律分析】不是隨時。法庭上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應該先要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是否已經屆滿。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通常已經開庭一次的案件,舉證期限早已屆滿。如果屆滿,向法院提出增加訴訟請求會被法院當庭駁回,并建議另行起訴。
3、網友咨詢:開庭后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湖南濟人律師事務所蔣小英律師解實務操作下,在離婚訴訟中,原告可以依法增加訴訟請求,另外,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
4、開庭當場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訴訟過程中,有權向法院申請增加訴訟請求,但是有關法律規定對增加訴訟請求設有時間限制。法庭上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應該先要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是否已經屆滿。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5、立案時已經有了訴訟請求,在開庭時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法律之所以要規定增加、變更訴訟請求的期限,一方面是為了提高辦案效率、節約司法成本;另一方面是讓當事人慎重對待自己的訴訟請求,平衡訴訟雙方的權利義務。
6、法律主觀:上訴時不能 增加訴訟請求 。即使增加,二審法院也不會審理的。
請民事訴訟增加訴訟請求有法律規定的嗎
根據民事訴訟持續提升訴訟請求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2條規定,原告享有撤回或變更訴訟請求之權利民事訴訟持續提升訴訟請求;而在針對被告民事訴訟持續提升訴訟請求的起訴中,被告則有承認、辯駁及發起反訴之權。第126條進一步闡述,在訴訟請求已被追加的情況下,被告可發起反訴,同時第三方若對該案子擁有與之相關的訴訟請求,這種狀況也可以合并審理。
民事訴訟增加訴訟請求的法律規定有: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在起訴后10日內可以增加訴訟請求,但不得超過第一審庭審結束前最后陳述意見的期限民事訴訟持續提升訴訟請求;如果一審庭審結束后,當事人要求改變原告被告身份或者提出新的訴訟請求的,一般情況下不受理。
法律分析: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增加訴訟請求只能在開庭前或者庭審過程中提出。所以,開庭后增加新的訴訟請求,法院不會受理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2修正) 》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民事訴訟增加訴訟請求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民事訴訟增加訴訟請求的法律規定有: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在起訴后10日內可以增加訴訟請求,但不得超過第一審庭審結束前最后陳述意見的期限;如果一審庭審結束后,當事人要求改變原告被告身份或者提出新的訴訟請求的,一般情況下不受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2條規定,原告享有撤回或變更訴訟請求之權利;而在針對被告的起訴中,被告則有承認、辯駁及發起反訴之權。第126條進一步闡述,在訴訟請求已被追加的情況下,被告可發起反訴,同時第三方若對該案子擁有與之相關的訴訟請求,這種狀況也可以合并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2修正) 》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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