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上訴應該去哪里上訴
- 2、刑事訴訟的上訴是否要求書面
- 3、辯護人可以直接提出上訴嗎
- 4、刑事訴訟可以口頭起訴嗎
- 5、上訴的形式
上訴應該去哪里上訴
法律分析:上訴程序可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法律分析:刑事上訴和民事上訴都一樣,向一審法院所在地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分析:上訴原則上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當事人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分析:上訴狀可以遞交到本級人民法院立案庭也可以向提交到上一級人民法院,但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原審人民法院判決結果不服,想要提起上訴的,需要在收到原審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相關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
當事人可以向原一審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但第二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后會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后,會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當事人需要在上訴期內提交上訴狀。
法律分析:上訴地點要在被告人所在地進行起訴。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的上訴是否要求書面
刑事訴訟的上訴是否要求書面刑事訴訟法上訴口頭?答案并非一概而論刑事訴訟法上訴口頭,但法律傾向于書面提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刑事訴訟法上訴口頭,上訴人刑事訴訟法上訴口頭,包括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不服時,有權通過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上訴口頭:刑事案件上訴的程序:當事人要求上訴。可以書面提出上訴,或者口頭提出上訴,而口頭提出上訴應制作筆錄。當事人可以通過原審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1)向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的。
法律分析:口頭上訴是否有效,關健要看是什么案件。如果是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案件,則上訴應當提交上訴狀,口頭上訴無效。如果是刑事訴訟案件,則被告人可以以口頭形式進行上訴,并不是必須提交上訴狀,口頭上訴是有效的。
對刑事案件一審結果不滿意欲上訴的,請在法定時限內在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上級法院提交上訴申請。如有異議或申訴,可從收到判決及裁定文件之日次日起計算十天或五天提出,即分別針對判決或裁定提請上訴與申訴。
當事人提出上訴要求。當事人可以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上訴,口頭上訴需制作筆錄記錄。 當事人向法院提交上訴。當事人可以選擇向原審法院或上一級法院提交上訴。a. 若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法院將審查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在上訴期滿后三天內將相關材料移送至上一級法院。
辯護人可以直接提出上訴嗎
1、辯護人是否有權直接提出上訴,這取決于被告人的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擁有對第一審判決或裁定提出上訴的權利,這種上訴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辯護人和被告人的近親屬想要提出上訴,必須得到被告人的明確同意。
2、法律分析: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辯護人和近親屬的上訴必須經被告人同意,且應該以被告人的名義提出。辯護人可以代理被訴人上訴,上訴形式一是以被告人的名義,或者經被告人同意以辯護人的名義提起上訴。
3、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 代理 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4、法律分析:有權提出上訴的主體是: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上訴要滿足的條件:必須有適格的上訴人;必須符合法定的上訴期限。
5、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根據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剝奪被告人的上訴權。律師補充:上訴要滿足那些條件?必須有合格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刑事訴訟可以口頭起訴嗎
1、自訴案件起訴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
2、自訴是法律賦予特定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重婚罪和侵占罪等案件屬于自訴案件范疇。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無需通過公檢機關。若受害者不幸去世或喪失行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有權代表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刑事自訴案件民事起訴是可以的。實際上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被害人或者是其法定的代理人以及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期限之內,可以通過書面或者是通過口頭的方式直接在現場管轄區人民法院來進行訴訟。 刑事自訴案件民事起訴是否可以?刑事自訴案件民事起訴是可以的。提起自訴。
4、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這種案件稱為公訴案件。一種是由公民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這種案件稱為自訴案件。
5、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訴。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6、誹謗罪起訴程序如下: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訴一般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制作并向法院呈遞刑事自訴狀。
上訴的形式
1、法律分析:刑事上訴是指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后,不服判決時,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重新判決。上訴的方式與程序:上訴的方式,上訴可以分為兩種形式書狀和口頭提出;上訴可以通過原來審問的人民法院或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2、提起方式不同:上訴可以采用書狀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抗訴不能采用口頭形式,應當提交抗訴書;兩者的提起方式不同:提出上訴既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
3、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上訴提起的主體為本案的當事人,判決的上訴期為15天,裁定的上訴期為10天,上訴的形式為書面上訴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上訴可以采用書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頭的。書面上訴的,應提交上訴狀;用口頭提出上訴的,人民法院應制成筆錄,以固定或轉呈其上訴意愿。在審判實踐中,對于被告人在一審判決、裁定宣告或送達后,口頭表示冤屈,而未明確表示上訴的,審判人員應當向其解釋上訴權的意思和上訴程序。
5、上訴的提出方式:上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照原審法院的要求提交上訴狀和其他相關材料。上訴的受理和審理:上訴應當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材料,并按照規定繳納訴訟費用。原審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證據材料和訴訟費用后7日內將上訴材料送交上一級人民法院。
6、上訴一般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同時提供正本和副本。但上訴人因書寫上訴狀確有困難而口頭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所陳述的理由和請求制作筆錄,由上訴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后,上訴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人民檢察院二審抗訴只能采用提交抗訴書的方式,也就是說只能采用書面方式。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