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公司申請工傷那些證明會還我嗎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單位開具的工傷證明有用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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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了工傷,回來公司把我的病歷證明都收起來了不給我,我想去做鑒定,但是...
- 2、公司把工傷的資料都給了我,因為日期不對,補全了,給公司還會要嗎?
- 3、工傷認定書被公司拿走了,五個月后自己去社保局拿他會給你嗎
受了工傷,回來公司把我的病歷證明都收起來了不給我,我想去做鑒定,但是...
如果公司不想賠償你,你當然需要去驗傷,可以再去醫院申請你的病歷,然后再找部門驗證你的傷情,公司可能是不想賠你的錢,所以才把材料都收集起來不給你。
單位不給當事人做傷殘鑒定,什么資料都給拿走了,可以向相關部門起訴。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單位不給工傷認定書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索要工傷認定書。
申請工傷認定時,看完原件就回退還給你的,你跟公司說一下,讓申請完之后,把那些原件退還給你給你就可以的。
您的病例被保險公司拿走,是可以要回的,您把病例的復印件加蓋公章給保險公司就可以。一般報銷流程是先社保,后商保,所以建議您可以先復制一份病例加蓋公章較好。
勞動工傷鑒定部門應當予以認可(如果不認可的話,可以打行政訴訟官司的)。當然,復印(住院)病歷,醫院是要收費的(一般都收取復印費)。如果是門診病歷,丟失了原件,就無法解決了。
公司把工傷的資料都給了我,因為日期不對,補全了,給公司還會要嗎?
單位不給當事人做傷殘鑒定,什么資料都給拿走了,可以向相關部門起訴。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單位不給工傷認定書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索要工傷認定書。
單位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修改員工的入司日期,可能會對員工認定工傷造成影響。如果修改日期在事故發生之后,那么就無法認定為工傷的。如果將員工入司日期提前,也會減少員工的在職年限,在解除勞動關系時的經濟補償會減少。
可以,這是單位的義務,正規單位都是主動幫助職工處理的,請安心養傷,爭取早日康復。網友建議,僅供參考。
如果公司不想賠償你,你當然需要去驗傷,可以再去醫院申請你的病歷,然后再找部門驗證你的傷情,公司可能是不想賠你的錢,所以才把材料都收集起來不給你。
必要時可以延長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資料繳給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內將補償的錢打入個人賬號。算算60+90+60=210天(這還不算你工傷醫療期間的時間)。所以很多傷殘從受傷到結案,長達半年或一年以上的非常正常。
應該會有效的,只要上班的公司為你投保了工傷保險,那么賠償就由保險公司負責,所以愈后根據傷情輕重保險公司會付保險金的。
工傷認定書被公司拿走了,五個月后自己去社保局拿他會給你嗎
1、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請工傷認定機構給予認定機構留存的認定書進行工傷認定的賠償問題。但是,工傷認定的時效是一年,因此勞動者一定要在時效內及時進行解決。
2、工傷認定書由兩份,單位和受傷者雙方各執一份,員工可以和單位協商索取。如果單位拒絕,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 。
3、當然可以了。因為是你自己的工傷鑒定認定書,你可以要求要一個復印件的。
4、工傷認定后社保局會打電話通知單位去領取工傷認定決定書,這個決定書一式四份社保局二份,單位一份,當事人一份。
5、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6、您的病例被保險公司拿走,是可以要回的,您把病例的復印件加蓋公章給保險公司就可以。一般報銷流程是先社保,后商保,所以建議您可以先復制一份病例加蓋公章較好。
關于公司申請工傷那些證明會還我嗎和單位開具的工傷證明有用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