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刑事訴訟法關聯案件規定,以及刑訴關聯性證據規則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刑事訴訟法關于對于同一事件在羈押期間進行重新立案偵查的有關規定
1、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偵查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根據有關判決作出處理。
3、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4、第一百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撤銷案件以后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重新立案偵查。對于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后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繼續偵查。
5、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擴展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幾條規定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問題作了規定
上述規定,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給出了一個可予支持的范圍。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三下九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法律貓認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如下: 第一條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訴法關于并案的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國刑事訴訟中并沒有對于并案處理的規定,只有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有關于并案處理的規定。
法律分析:刑訴法并案的發生的情況是比較多的,必要時不僅可以并案偵查、并案起訴,還可以并案審判。
但有一些特定的并案條件如下:對不同案件中出現的物品認定同一;對現場遺留物證認定同一;根據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征認定同一。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并案處理是為了提高審判效率、確保公正審判、維護當事人權益而采取的一種法律程序。
刑事訴訟法線索移送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移交到法院。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移送案件的規定如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關于刑事訴訟法關聯案件規定和刑訴關聯性證據規則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