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懷孕拆遷補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員工因懷孕而不能正常上班勞動法有何規定?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
- 孕婦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 在深圳,用人單位辭退孕婦應該怎么補償?
- 出差三個月,妻子檢查出懷孕,該怎么辦?
- 員工因懷孕而不能正常上班勞動法有何規定?
- 拆遷安置過程中死亡的該不該取得征地補償金?
孕婦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1、沒有勞動合同,從入職第二個月起,可以向公司索要雙倍工資;2、孕期內受特殊保護,未有嚴重違紀的情形下,不能解除勞動關系,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關系。
在深圳,用人單位辭退孕婦應該怎么補償?
一、如果員工在懷孕期間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企業是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沒有任何補償。二、如果企業違法解除懷孕期間的員工,一是員工可以得到雙倍的賠償金2N(N是指工齡,每工作滿一年補一個月,滿半年不滿一年的補一個月,沒滿半年的補半個月);二是員工不同意解除勞動關系,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維持原勞動關系。
出差三個月,妻子檢查出懷孕,該怎么辦?
沒有事實和依據,都是猜測!這事可不能亂來!這事關乎到你的家庭和你老婆的名譽,萬一錯了,你無法收場,所以你應該帶著你老婆到醫院檢查一下,幾個月了?只有查明的日期,你才能做最后的選擇,萬一要是錯了,你就對不起你的老婆!會留下陰影……在沒有事實證據面前不能亂說亂猜測!做個檢查,你就知道結果了。
員工因懷孕而不能正常上班勞動法有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拆遷安置過程中死亡的該不該取得征地補償金?
拆遷安置過程中死亡的該不該取得征地補償金?
如果已經實施拆遷了,農戶去世的,是應該獲得征地補償金的,補償所得由其繼承人繼承。
在農村,要拆遷,是要張貼拆遷公告,通知大家從現在起,就要進行拆遷了,在公告中,會把補償方案、安置方案等情況一一列明,群眾如果對拆遷方案不滿意的,從公告之日起兩月內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在公告時,對于安置對象都是按照戶內人口確定了的,不管以后家里是增人還是減人,補償安置資金都不會再變。所以,如果公告以后,戶內有人去世的,其該享有的安置補助費還是應該發放的。
在拆遷中,共有征地補償、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三種。在這三種中,除了地上附著物也就是我們的房屋補償和家庭有關外,征地補償、安置補助都是和全體村民掛鉤的,只要是拆遷方案中登記在冊的農民,都有享受的權利。比方說,農戶不需要安置,征地補償也不用于恢復生產或村里基礎設施建設,村民大會討論決定,這兩部分補償費分給個人,那么在分的時候就按照拆遷公告中登記在冊村民均分,只要登記在冊,盡管后來去世,也是能夠獲得這一部分補償費的。
總之,拆遷過程中死亡的,應該確定安置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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