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談話錄音可以算證據嗎,以及工傷談話后還需要多久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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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但是有錄音,可以嗎
- 2、工傷私了跟公司負責人談判錄音能作為證據嗎?
- 3、錄音證據可以成為推翻工傷認定條件嗎
- 4、工傷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 5、個人工傷鑒定沒有合同有錄音可以嗎?
- 6、錄音證據證明工傷,錄音是否要給公司聽
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但是有錄音,可以嗎
法律主觀: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申請工傷認定,但是沒有證人證言的,申請人可以依法提交其他能認定為工傷的證據。如果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
法律分析:證人證言只是一種證據,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
首先沒有經過處理的完整音視頻資料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但是工傷認定還需要配合其他,比如醫生診斷證明、公司營業執照等等材料才可以申請認定工傷。
證人證言只是一種證據,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私了跟公司負責人談判錄音能作為證據嗎?
法律主觀:錄音也可以作為 證據 使用,但要分情況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對話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的,需要將錄音進行排版和刻錄成光盤,只要勞動者有相關的勞動關系證明的,勞動者就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主觀:在申請勞動仲裁時,當事人偷錄的錄音一般不算證據。錄音證據的取得方式必須合法正當,且錄音證據本身必須真實、客觀,與案件有關聯性,才能被作為案件證據采納。
你好,錄音資料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法律上稱其為視聽資料, 屬于證據的一種。但要注意的是,錄音通常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往往需要其他證據加以佐證。同時提供錄音證據時,需要提供錄音的原始載體。
電話錄音僅僅只能作為勞動關系和工傷認定申請的一部分證據材料,如想認定為工傷,除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十五條之規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條規定之情形)外,還應提交其他相應的材料才可以。
比如說在醫院治療期間或者其他時間,自己有和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相關通話記錄的話,要注意保存通話記錄作為證據,通話記錄可以作為工傷認定的一個重要的證據。
錄音證據可以成為推翻工傷認定條件嗎
您好!僅僅是工友的錄音屬于孤證,不能作為您工傷的證據;如果有若干個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您的傷確實屬于工傷,才能認定為工傷。
個人工傷鑒定本質上屬于民事糾紛,需要舉證與反證。所以,個人工傷鑒定的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據會有利于維護自身權益。合同、錄音、書面證言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however,個人工傷鑒定并不絕對需要提供合同或錄音等證據。
首先沒有經過處理的完整音視頻資料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但是工傷認定還需要配合其他,比如醫生診斷證明、公司營業執照等等材料才可以申請認定工傷。
法律主觀: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不用擔心;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鑒定首先要符合條件:①在上班時間在受的傷。②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③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工傷鑒定需要上交的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病歷本、出院證明、單位基本信息等。
工傷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1、法律主觀:在申請勞動仲裁時,當事人偷錄的錄音一般不算證據。錄音證據的取得方式必須合法正當,且錄音證據本身必須真實、客觀,與案件有關聯性,才能被作為案件證據采納。
2、however,個人工傷鑒定并不絕對需要提供合同或錄音等證據。因為個人工傷事故的侵權行為屬于事實行為,不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合同為前提。所以,即便沒有相關書面合同,個人工傷鑒定仍然可以進行。
3、法律主觀: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4、工傷認定書是可以推翻的。如果錄音錄制的過程沒有侵犯了國家的、社會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就不會影響它的效力。因此,錄音證據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
5、錄音資料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法律上稱其為視聽資料,于證據的一種。但要注意的是,錄音通常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往往需要其他證據加以佐證。同時提供錄音證據時,需要提供錄音的原始載體。
個人工傷鑒定沒有合同有錄音可以嗎?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廠牌或工作證,考勤記錄、工資條、工友證明等,老板的通話錄音只能參考,總之,收集越多對自己越有利。
有上班記錄也可以,如打卡記錄、出入門登記和工友們證明等。實在都沒有,也可借上門和老板商談勞動賠償事宜,讓對方承認勞動事實盡管不同意賠償,將雙方對話錄音作證。只要有實證,則受傷可評為工傷。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工傷保險,職工是無法走工傷程序的,不過職工可以保留用工的證據,然后與單位協商處理,如果無法協商的,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但錄音需要清楚、內容完整,且錄音內容中施工方承認本人為單位職工或者在工作中受傷的情況。如錄音材料不能證明上述內容,需要提交其他證據認定。如工友的證言,工資發放情況的記錄等。證據不充分的,建議聘請律師提供幫助。
首先沒有經過處理的完整音視頻資料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但是工傷認定還需要配合其他,比如醫生診斷證明、公司營業執照等等材料才可以申請認定工傷。
如果是屬于在工作時間,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對話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的,需要將錄音進行排版和刻錄成光盤,只要勞動者有相關的勞動關系證明的,勞動者就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錄音證據證明工傷,錄音是否要給公司聽
1、個人工傷鑒定本質上屬于民事糾紛,需要舉證與反證。所以,個人工傷鑒定的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據會有利于維護自身權益。合同、錄音、書面證言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however,個人工傷鑒定并不絕對需要提供合同或錄音等證據。
2、電話錄音僅僅只能作為勞動關系和工傷認定申請的一部分證據材料,如想認定為工傷,除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十五條之規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條規定之情形)外,還應提交其他相應的材料才可以。
3、既然是工傷,一般不建議私了。私了的結果是沒有人社局認定工傷,以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同時也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基金的工傷待遇。公司所給的補償,一般來說也是非常有限的。
4、不用擔心;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5、可以做為證據,最高院已經確認偷錄的只要能反映事實真實的,就可以做為證據使用。但好多律師可以從錄音的其他角度提出異議,比如,錄音里的人都是誰,人物關系怎樣,或借口音質差,聽不清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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