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公司員工合同到期補償標準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公司無故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公司員工合同到期補償標準和公司無故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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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工合同到期有補償嗎?有何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予以經濟補償的計算: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辭退員工后?一般會有什么補償?
單位一般不會辭退員工的,真的想辭退員工就會挑毛病讓你主動辭職。按《勞動法》規定,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崗位工資,滿六個月以上按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資,不還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深圳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2明細?
補償明細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5、《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什么情況下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提前多久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辭退員工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如果存在違反《勞動法》的情形而辭退勞動者,那么就需要承擔起相應的經濟補償,對于補償的標準就會按勞動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來進行合理確定,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
法律分析:2021年,企業辭退員工補償標準:第一、用人單位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后決定與員工不續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第二、員工不能勝任原來以及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第三、員工沒有通過試用期的或者嚴重影響本單位的工作任務的等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辭退員工怎么補償?
謝邀!看了本題及附題描述。你說沒有轉正合,我可以告訴你只要是簽了勞動合同,合同規定有試用期,試用期滿并不需要另簽轉正合同,原勞動合同規定的年限內是仍然有效的(你說丟了合同,可單位仍有此合同,打官司對你不利!)。你試用期間可隨時提出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想辭職就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單位。若你不辭而別單位可以你無故曠工將你除名,開除是因你有過錯,單位可以不補償。但應結清你已上班期間的工資及社保。單位有時考慮開除難聽,有時會勸你辭職,這都很正常。你若不同意主動辭職,就可要單位發出除名你的紅頭文件,你可持此文件去社保失業保險窗口進行失業登記(前提是單位給你交了失業保險),按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及接受就業培訓。
關于公司員工合同到期補償標準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