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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涉外民事案件,有何規定
一般認為涉外民事訴訟的因素,涉外民事訴訟涉外民事訴訟的因素,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訴訟;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涉外民事訴訟的因素,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審判及執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法律分析】一般民事案件是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而發生的民事權利義務糾紛案件;主要有涉外民事訴訟的因素:婚姻、家庭、繼承、房屋、宅基地、損害賠償案件,還有土地、山林、水利、農具、耕畜等糾紛案件以及涉外民事案件,由各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庭受理,并按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所謂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種情況之一涉外民事訴訟的因素:第一,訴訟主體涉外,即訴訟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無國籍人或者外國企業和組織; 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內民商事案件過程中,因追加當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屬于涉外民商事案件。
針對涉外民事案件,法律規定如下: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限制。
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轄權如何確定?律師解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侵權行為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地點的外國法院管轄。
確定涉外民事訴訟管轄有什么原則
1、世界各國確定涉外民事訴訟管轄的原則主要有屬地管轄權原則、屬人管轄權原則及實際控制管轄權原則。屬地管轄權原則:定義:以當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為行使管轄權的基礎,通常以被告住所地作為管轄依據。特點:強調案件與特定地域的聯系。屬人管轄權原則:定義:以當事人的國籍作為行使管轄權的依據。
2、訴訟與法院所在地實際聯系原則 這一原則強調,涉外民事訴訟的管轄應當與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的實際聯系。這種聯系可以是基于案件的事實、當事人的國籍、住所、財產所在地等因素。通過確保訴訟與法院所在地存在實際聯系,可以增強管轄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避免管轄權的濫用和沖突。
3、我國民事訴訟法確定的涉外訴訟管轄的原則有以下三項:(1)訴訟與法院所在地實際聯系原則。即凡是訴訟與我國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實際聯系的,我國人民法院均應有管轄權。所謂實際聯系,是指訴訟主體、客體、內容中某方面與我國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實的聯系。(2)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原則。
構成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有哪些
1、中國公民和美國公民之間的婚姻關系。 中國公民和德國公民之間的繼承關系。 因發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產生的侵權行為關系。
2、在國際私法上所稱的民事法律關系是從廣義上來講的涉外民事訴訟的因素,實際上是指民商事關系。它包括國際物權關系、國際破產關系、國際信托關系、發生在國際民商事領域的各種債權關系、國際知識產權關系、國際婚姻家庭關系、國際財產關系以及國際勞動關系等等。
3、外國自然人或法人涉外民事訴訟的因素:當民事關系的主體中有一方或雙方為外國自然人、法人或無國籍人時涉外民事訴訟的因素,該民事關系即構成涉外民事關系。外國國家或國際組織: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涉外民事訴訟的因素,外國國家或國際組織也可能作為民事關系的主體,從而構成涉外民事關系。
4、其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或標的如果位于外國,例如物、財產,或需要在外國實施的行為,同樣構成涉外民事關系。這種情況下,法律關系的跨國性質要求特定的法律規則來確保公平與效率的平衡。最后,當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所涉及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時,該關系也視為涉外。
5、即構成涉外民事關系: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一方或雙方 是外國自然人或法人,或無國籍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或標的是位于外國的物或財產,或需要在外國履行的義務;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即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據以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據以產生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
居住在國外超過一年的民事案件是否屬于涉外民事訴訟案件
1、本案不屬于涉外民事訴訟案件。在民事訴訟中,一方或多方為外國公民或是在外國注冊的團體或組織,并且案件發生在中國境內,根據屬地管轄的法律規定,屬于中國法院管轄的民事訴訟案件,稱為涉外民事訴訟案件。
2、一般認為,涉外民事訴訟,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訴訟;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審判及執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3、雙方當事人均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民事案件由軍事法院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涉外刑事案件是指行為發生地、結果發生地、行為的實施主體或刑事訴訟過程中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
5、涉外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有特別規定的,適用特別規定;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的一般規定。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同民事訴訟其他程序的一般規定,都是以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為指導,貫徹基本原則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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