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法律量刑是站在受害者,以及量刑是誰決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如果法律對犯了罪精神病患者寬容,誰對受害者寬容呢?
- 2、為什么不能讓犯罪受害者來量刑
- 3、法律量刑主要是以受害者受害還責任者行為來判斷
- 4、輕微傷害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 5、 *** 未遂法律上如何量刑?
如果法律對犯了罪精神病患者寬容,誰對受害者寬容呢?
從法律理論來講,一是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罪才不被判刑,其余時候是要負刑事責任或者負刑事責任但是從輕減輕處罰的。二是主要是由于其精神狀況的特殊性,在無法辨認自己行為的情況下犯罪的,不存在主觀上的犯罪故意。一句話,這是因為法律規定,是世界范圍的普遍做法。
為什么不能讓犯罪受害者來量刑
國家法律是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不可能按照個別人,或者受害人的意志定罪量刑。
《刑法》第六十一條 規定: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img]法律量刑主要是以受害者受害還責任者行為來判斷
一般來說,行為危害程度與受害程度是正相關的,問題中的例子實際上涉及到一個安全的問題,這一般是解釋定罪問題,也就是本行為的危害程度關系到本行為是否定罪,而量刑上則還是要看行為后果
輕微傷害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必須指出, 輕微傷 不屬于 刑法 要處罰的范圍,所以這一問題是存在錯誤并且沒有意義的。因為這一概念是懲罰犯罪分子才會用得上的名詞,而僅僅是輕微傷的話,可能走的只是 人身損害賠償 一事而已。當然,如果是比較嚴重的,例如是像以前那種江湖決斗,兩人約好時間地點開干的,那很有可能涉及 治安管理處罰 。 我國刑法首當其沖的第一個原則就是 罪刑法定原則 。就是說,只有符合刑 法規 范下的標準,才可以適用該法救濟,公安機關也以此做依據,是不能隨便 立案 的。對于傷害,我國的刑法分論只有三個標準,其中是不包含輕微傷這一級別的。所以,這就可以很明確的看出這和量刑標準是無緣的。 但是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形。如果并不是單單為了傷害別人這一目的呢,之所以傷害別人是為了達到自己的其他目的。例如,是在實施 *** 時,對方拼命反抗,而傷害對方。再例如,為了順利 搶劫 財物,決定先給對方一個下馬威,而造成對方的傷害。諸如此類的情形,還是比較多的。那么這種類型的輕微傷,就需要涉及量刑標準的問題了。但是因為這類型的問題實在太多了,無法可以通過舉例說明而窮盡,所以就不再一一枚舉。 在實務操作中,還是可以采用刑法中積極爭取這一做法的。站在受害者一方,是可以直接準備材料的。這種情形不如 交通事故 一般,有保險公司理賠。所以還是得靠自己盡可能的挖掘各方面的 證據 材料,好為下一場硬仗做準備!
*** 未遂法律上如何量刑?
*** 未遂,涉嫌 *** 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具體量刑看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 【 *** 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 *** 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 *** 的,以 *** 論,從重處罰。
*** 婦女、奸淫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 婦女、奸淫 *** 情節惡劣的;
(二) *** 婦女、奸淫 *** 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 *** 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 *** 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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