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的發展,房屋拆遷已經成為一種常見的現象。而在離婚后,房屋拆遷所得的財產如何分割,是許多離婚夫妻所關心的問題。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對此進行解析。
一、離婚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
離婚夫妻的財產分割,應當遵循“協議優先、司法裁決備選”的原則。即離婚夫妻可以協商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無法協商,則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分割裁決。
同時,離婚財產分割應當遵循公平、合理、依法的原則。具體而言,應當考慮夫妻雙方的財產來源、婚姻期間的貢獻、家庭生活水平等因素,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
二、房屋拆遷財產的性質
房屋拆遷所得的財產,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婚姻期間所購買的房屋,其房屋權屬證書上通常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名字,因此房屋拆遷所得的補償金也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房屋拆遷財產的分割方式
1. 協商分割
離婚夫妻可以通過協商,達成房屋拆遷財產的分割協議。如果夫妻雙方無法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尋求法院的判決。
2. 法院判決
如果離婚夫妻無法協商達成分割協議,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分割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法院將根據雙方的財產情況、貢獻程度、生活需要等因素,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
四、注意事項
1. 離婚夫妻應當盡可能達成協商一致的分割協議,避免走上司法訴訟之路。
2. 在離婚協議中,應當明確房屋拆遷所得的財產的歸屬,以避免后續的爭議。
3. 如果離婚夫妻無法達成協議,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便獲得合理的財產分割。
總之,房屋拆遷離婚后的財產分割,應當遵循公平、合理、依法的原則,盡可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分割協議。如果無法協商,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分割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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