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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與刑部同掌刑律,但是有什么不同?
職責不同 刑部是中國古代隋以后官制中余杭刑事訴訟收費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個司法部門余杭刑事訴訟收費,主管刑罰。大理寺由廷尉轉化而來余杭刑事訴訟收費,是最高的司法審判機關,掌管刑獄案件審理。 官職不同 刑部的主官稱刑部尚書,次官稱刑部侍郎。大理寺的主管官員稱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刑部余杭刑事訴訟收費:”掌天下刑罰之政令”,又與大理寺、都察院一起負責全國各衙門獄案判決的審核。按省分十七個清吏司,又有督捕清吏司,秋審處,律例館。
大理寺的主要職責是專門審核天下刑名,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駁余杭刑事訴訟收費;事有冤枉者,推情詳明,務必刑歸有罪,不陷無辜。它與刑部 、都察院合稱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凡未經大理寺評允,諸司均不得具獄發遣。
大理寺和刑部之間其實有著明顯的區別,雖然說都服務于皇上,但大理寺和刑部都是各司其職,性質也不同。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各個時期的工作職責有所不同,但是明清就相對固定下來,與現在的公檢法差不多。刑部,如同公安局,負責破案和抓人。大理寺就如同現在的高級法院,負責案件的審核。
標簽余杭刑事訴訟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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