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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前科是指什么
構成前科的條件是: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只有有前科的人再犯罪才會有成為累犯的可能。
[ qián kē ]指曾經被判處過刑罰的事實。有前科的人,如果后來又犯罪,符合法定條件構成累犯的,須從重處罰。百度漢語 拼音釋義一拍便知 立即下載 詳細釋義 以前所處的刑罰;以前的罪行。
通常我們所說的刑事案底是指犯罪前科,是指曾經被人民法院判處過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
有前科意思是以前因故受到過刑罰。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
法律分析: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怎么量刑
有前科二次犯罪如果不是累犯,且滿足緩刑的條件是可以判緩刑的。因為累犯不適用緩刑。緩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有前科的人二次犯罪,依據其所犯的罪進行定罪量刑。如果構成累犯的,要從重處罰,并且不得適用緩刑。由于累犯主觀惡性大,具有屢教不改的特點,對社會危害性很大,如果不關押執行,而適用緩刑任其在社會上游蕩,會有再次危害社會的危險性。
有案底的人再次犯法一般會加重量刑。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般來說對有前科的人是不可以再用適當從輕量刑或者減刑,一般適合用從重量刑。
有案底的人再次犯法一般會加重量刑。量刑的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有關規定判處。
法律主觀: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可能被從重處罰。
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會怎么樣量刑,會從重處罰嗎?
1、會。服刑滿五年以后再犯罪的不構成累犯,不會從重或加重,服刑不滿五年,前一次和后一次犯罪均需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構成累犯,會從重或加重判處刑罰。
2、有前科的再犯罪一般不會加重處罰,但部分有前科的再犯罪會從重處罰。加重處罰是指在法定的量刑幅度的上一個量刑幅度判處刑罰,而從重處罰是指在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內判處較重的刑罰或較長的刑期。
3、如果不符合累犯的條件的,在沒有觸犯其他從重處罰的規定的,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被從重處罰。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過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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