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鐵們,大家好,相信還有很多朋友對于呼和浩特市征地補償標準和征地拆遷補償協議能撤消嗎?的相關問題不太懂,沒關系,今天就由我來為大家分享分享呼和浩特市征地補償標準以及征地拆遷補償協議能撤消嗎?的問題,文章篇幅可能偏長,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征地拆遷補償協議能撤消嗎?
簽了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可以撤銷嗎?法院的判決告訴你!
原告王先生,男,1981年出生,漢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可心律師,北京煒衡(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
被告永州市零陵區自然資源局,住所地永州市零陵區瀟水中路191號。
法定代表人唐,該局局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該局政策法規科主任。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湖南瑞盈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情介紹】
2018年8月5日,被告零陵自然資源局(原永州市國土資源局零陵分局,下同)與原告王先生簽訂了一份《房屋征收協議書》。
原告王先生訴稱,其擁有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七里店辦事處楊塘村周家組一房屋的所有權,用途為住宅,屬于集體用地上房屋。零陵區人民 *** 以棚戶區改造為名對其房屋實施征收。2018年8月5日,在被告的逼迫下雙方簽訂了《房屋征收協議書》,簽訂合同過程中,被告未向其提供合法的征地手續。2018年10月30日,在被告對其房屋實施強行斷電行為,于2018年11月9日,在零陵區人民 *** 主導下,對房屋實施了 *** 。原告認為被告違反法定征收程序,逼迫原告簽訂《房屋征收協議書》,該協議書應屬無效。
原告王先生向本院提供下列證據:
一、房產證復印件,擬證明原告名下有位于被征收土地范圍內房產一套;
二、《房屋征收協議書》,擬證明原告名下有位于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房產一套,被告基于土地房屋征收與原告簽訂了《房屋征收協議書》;
三、《零陵區棚戶區改造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擬證明被告實施房屋征收的范圍及原告房屋情況;
四、《限期騰地通知書》,擬證明被告基于零陵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征收土地房屋與原告簽訂了《房屋征收協議書》,房屋在被征收范圍;
五、《湖南省國土資源廳 *** 信息公開告知書》,擬證明被告基于棚戶區改造實施征收涉案地塊(集體土地)上房屋,未經省級以上人民 *** 的審批,被告實施征收違法;
六、房屋 *** 前、后及 *** 現場 *** 參與人員照片,擬證明原告房屋是基于 *** 征收被 *** 。
本院認為,本案的爭執焦點是:2018年8月3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房屋征收協議書》是否有效。對此應依照相應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并參照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審查。現評析如下: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時,須做到依法行政,秉承“法無授權即為禁止”的原則。本案中,原告王先生在七里店周家組修建了一棟磚混結構的房屋,該房屋并不在《零陵區棚戶區改造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征收紅線圖范圍內,王先生本人也非涉案房屋所在的七里店周家組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屬于安置對象。但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告零陵自然資源局未提供涉案房屋、土地獲得征收批準的依據,其超出《零陵區棚戶區改造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征收安置范圍,所實施的征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征收土地由省級以上人民 *** 批準的規定。因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房屋征收協議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的行政行為沒有依據的明顯違法情形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情形,故原、被告雙方于2018年8月5日簽訂的《房屋征收協議書》無效。被告零陵自然資源局提出的“涉案協議是雙方自愿達成的,非基于行政征收行為,來源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納。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五條、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確認原告王先生與被告永州市零陵區自然資源局于2018年8月5日簽訂的《房屋征收協議書》無效;
本案受理費50元,由原告王先生、被告永州市零陵區自然資源局各負擔25元。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對在職職工因病死去有沒有撫恤金?
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按照當地工傷保險條例(各省不一樣)。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 *** 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備案
呼和浩特房價現在這么高,今年均下來漲了兩千,你們認為還能漲嗎?
沒有人口強流入的支撐,房價卻跟西安這樣的人口接近1000萬的城市差不了多少,西安從落戶新政開始,一年時間吸引了一百萬人落戶,而呼市吸引來多少人落戶?沒有支柱產業,光靠資源,豈不是下一個東北。大家想想這樣的高房價還能支撐多久。現在雖然價格沒有下跌,甚至還在上漲,不過有空去中介那里問問了解一下,很多二手房掛了一年也沒有賣出去,有價無市而已。
有人會覺得到北京高鐵馬上開通了,三小時到北京,會有很多外地人來呼市買房,那燕郊到北京更近,還不用坐高鐵呢,大家要是只看距離,直接去燕郊買好了,干嘛舍近求遠呢。
作為一個三線城市,呼和浩特房價為什么漲幅這么快?
呼和浩特這種城市不同于其他三線城市,呼和浩特房價基本上就是一直在漲,從沒有停過。為什么呼和浩特房價只漲不跌?其中原因在哪?
1.呼和浩特周邊城市眾多,并且作為大市區,周邊不斷有著人口流入,人口越來越多,房子越來越少,房價自然就高了。
2.呼和浩特市區發展迅速,近幾年市區大力發展,城市經濟不斷升高,包括道路建設,城市發展,生活水平提高了,房價自然噌噌往上走。
3.放寬政策,鼓勵落戶,為了吸引市區和其他地區的人才,放寬了對于落戶政策,讓更多的外來人口也慢慢落戶到了呼和浩特市區。
所以呼和浩特人口實在太多了,并且雖然三線城市,但是城市空置率并不高,此外市區占據了內蒙古許多的大學院校,讀書的人多了,落戶的就更多了競爭自然也就越大了。而且如此巨大的房屋需求量,房價怎么可能不上浮?
并且不斷涌入的購房大軍、投資商、炒房客、房企,拿一個不是房價上浮的推手?所以這個城市的房價只會往上走。
關于呼和浩特市征地補償標準,征地拆遷補償協議能撤消嗎?的介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