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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被駁回,律師沒有為我搜集證據,只等開庭和結果,有什么事都讓我自己...
其次,該問題中,雙方就律師的服務,以及退費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當地司法機關,律師協會等部門舉報,或者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規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規定, 因律師服務收費發生爭議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協商解決。
民事案件被駁回律師費是不退的。按照行業慣例是不能退的,律師一旦受理這個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關的委托手續,律師的工作已經開始了。無論這個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結案的,判決或者調解或者撤訴,案件結果是好是壞,都不退律師費。
生效判決只有進入了執行程序,法院才會對被執行人采取執行措施,如把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限制其高消費等,一旦被執行人有財產,你可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其財產,之后申請法院進行拍賣、扣劃存款等,從而拿到執行款。 最后,你請的律師不管這個案件了,看看你們簽訂的代理合同中,有沒有申請執行這一階段。
長期分居:如果夫妻雙方長期分居,且沒有共同生活的意愿,這可能被視為感情破裂的有效證據。需要注意的是,分居的時間長度、原因以及雙方在分居期間的行為等都可能影響法院的判斷。 家庭暴力或虐待:如果一方對另一方進行了家庭暴力或虐待,這通常會被視為感情破裂的有效證據。
法院立案并不一定要請律師,但最好是委托律師代理。去法院起訴只需要準備起訴狀就可以了,法律法規中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必須要請律師的要求,可以自己提交起訴狀進行起訴,如果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我請了代理律師,那律師有責任幫我一起找證據嗎?為什么都是我自己再...
1、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有權庭外收集、調查證據律師不給找證據;代理人(律師)有權向有關的單位及個人收集調查證據;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律師)有權庭外收集證人證言。《民事訴訟法》第50條第一款規定律師不給找證據:“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律師不給找證據,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2、新銳律師心態大多跟這些年輕醫生一樣,自然是會幫當事人主動收集證據的。
3、要看具體情形和案件,律師沒有做事不代表其不負責任,因為律師是按程序辦事。如果確實是有事沒辦好,那才是不負責任。如果確實存在不負責任的情形,可以向律協投訴,向司法局舉報。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可以解除委托關系,另行尋找其律師不給找證據他律師。
4、并不能指望法官幫你,而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完善證據,或者委托懂的人幫你做好萬全準備。 律師簡單來說就是懂法律的師傅 根據律師的簡稱,律師不給找證據我們可以得出一個概念,律師可以稱為懂法律的師傅,就像教練是懂開車的師傅一樣,所謂術業有專攻。
5、你好,這種情況是可以解除代理合同的,河律師溝通一致即可解除;打官司的材料可以要求律師返還給你;當事人在聘請律師的時候一定要先了解下律師的業務方向、之前代理過的案件情況;在給律師材料時一定要讓律師寫收條,寫明是什么材料、原件還是復印件,什么時候簽收的。這樣道返還材料時才不至于扯皮。
6、我覺得你有兩個辦法,一個是你自己每走一步前就咨詢下律師,這樣的咨詢你可以再網上上律師港灣找不同的律師咨詢,我怕你要是只咨詢一個律師,人家到最后也不會理你了。二是你給你們親戚說讓他直接去請個律師來。還是后一種方案比較靠譜。
付款了,原告律師不給找證據怎么辦呢
律師解析 民事訴訟中律師不給找證據,法院是沒有義務給原告或被告調取證據的。 原告不提供證據有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如你所述律師不給找證據,該種情況下,可以向本案的原告提起相關損失賠償的訴訟,畢竟因為原告的訴訟行為,自己才造成了律師費的財產損失。但委托律師提起另一訴訟和原來委托律師答辯是兩個法律關系,還會涉及到一次收費,建議與律師協商,能否退回部分代理費或者變更代理。
不配合。根據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顯示,原告律師找被告要證據不屬于法律支持范圍,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原告律師找被告要證據時有權利不配合。
綜上,只要你的證據合法有效,就不用擔心對方律師的否定。 以下資料供你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摘錄) 質證 第四十七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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