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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監察機關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監察機關是對于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國家公職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糾舉的國家機關,屬于國家機關中的監察機關。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我國最高的監察機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第八條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接受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我國最高的監察機關根據監察法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第九條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設立的最高監察機關,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它的主要職責是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對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此確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監察法和刑訴法的關系都有什么呢
監察法和刑訴法的關系具體是國家監察法不是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監察委員會的調查不是偵查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監察委員會的調查不受檢察機關的監督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監察委員會的調查階段,律師不得介入,監察委員會調查結束后,才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才適用刑事訴訟法。
監察法和刑訴法的關系有,二者都是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我國特色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但監察法主要是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督,而刑訴法主要是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并且監察的機關是監察委員會,刑訴法中的權力機關主要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法律分析:國家監察法實質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為監察機關依法履職提供法治依據。國家監察法區別于刑事訴訟法,監察機關行使的調查權不同于刑事偵查權,不能簡單套用司法機關的強制措施。監察機關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適用國家監察法,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適用刑事訴訟法。
國家監察制度改革后,我國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權轉隸至監察委員會.為確保職務犯罪調查工作在法治框架內開展,監察委員會與刑事訴訟法需要進行有效的銜接。
監察法和刑訴法都屬于我國的基本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并通過。
法律分析:監察法更側重對權力行使的全過程監管,包括教育、管理、監督,刑事訴訟法的重點是懲罰和打擊犯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監察法與刑訴法的銜接
法律分析:國家監察制度改革后,我國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權轉隸至監察委員會.為確保職務犯罪調查工作在法治框架內開展,監察委員會與刑事訴訟法需要進行有效的銜接。
監察法和刑訴法的關系具體是國家監察法不是刑事訴訟法,監察委員會的調查不是偵查,監察委員會的調查不受檢察機關的監督,監察委員會的調查階段,律師不得介入,監察委員會調查結束后,才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才適用刑事訴訟法。
法律分析:國家監察法實質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為監察機關依法履職提供法治依據。國家監察法區別于刑事訴訟法,監察機關行使的調查權不同于刑事偵查權,不能簡單套用司法機關的強制措施。監察機關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適用國家監察法,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適用刑事訴訟法。
監察法和刑訴法的關系有,二者都是我國特色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但監察法主要是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督,而刑訴法主要是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并且監察的機關是監察委員會,刑訴法中的權力機關主要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法律分析:移送檢察院: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制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并移送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頒布施行后,既存在著紀法銜接的問題,也存在著法法銜接的問題,這里重點探討有關法法銜接,也就是《監察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銜接的問題。
監察委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條件是什么?
1、監察委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條件是:犯罪事實清楚的、證據充分的、犯罪罪名認定正確的、法律手續完備的、依法應當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的等,對于存在上述情況的,可以移送到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處理。
2、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被調查人涉嫌職務犯罪。根據監察調查的結果,發現被調查人的行為已經涉嫌職務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其罪責條件。如果被調查人的行為還沒有達到犯罪的程度,就不能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第二,被調查人涉嫌職務犯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這是其證據條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移送案件的規定如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4、移送的對象是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以及監察委制作的起訴意見書、案卷材料、證據等; (3)移送的條件是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 (4)接受移送的主體是檢察機關。
5、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條件實體條件包括兩個: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二是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6、監委移送審查起訴材料是什么?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制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監察機關制作的起訴意見書、案卷材料、證據等材料是重要的移送內容。
監察委移交檢察院批捕決定
法律分析:監察委移交檢察院后,檢察院應當對所移送的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在一個月內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
法律分析:檢察院決定批捕期限是7天,公安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不是的。監察委移交檢察院后,檢察院應當對所移送的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在一個月內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但檢察院批捕后,一般不會撤銷。如果批捕后認定無罪或者不予起訴的,予以釋放;如果批捕后認定不符合批捕條件的,予以裁定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取保候審。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階段分為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五個階段。案件移交給人民檢察院意味著案件的偵查階段已經結束,接下來進入的是審查起訴階段,即由檢察院的公訴部門來進一步審查該案件是否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起訴條件。
監察委對檢察院不起訴決定不服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對于人民檢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復查決定,通知被不起訴的人,同時抄送公安機關。
監察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怎么辦監察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提請復議意見書后三十日以內,經檢察長批準,作出復議決定,通知監察機關。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檢察院的不起訴應由檢察長決定,對于犯罪事實并非犯罪嫌疑人所為,需要重新調查或者偵查的,應當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材料退回監察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并建議重新調查或者偵查。
【答案】:人民檢察院對于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起訴的情形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監察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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