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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檢察院補充起訴的法律規定
- 2、開庭時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
- 3、開庭后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
- 4、增加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
- 5、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
- 6、上訴狀可以補充嗎
檢察院補充起訴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的依據:補充起訴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的依據的規定如下: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后,發現遺漏的同案犯或遺漏的罪行時,可以補充起訴。根據情況,可以不撤回起訴書,進行制作補充起訴書,提交給法院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的依據;也可以先撤回原起訴書,在補充偵査后,重新制作起訴書;審判期間,人民法院發現新的事實,可能影響定罪的;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或者變更起訴。
補充起訴法條的規定是什么?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后,發現遺漏的同案犯或遺漏的罪行時,可以補充起訴。根據情況,可以不撤回《起訴書》,進行制作《補充起訴書》,提交給法院;也可以先撤回原《起訴書》,在補充偵査后,重新制作《起訴書》。
法律分析:檢察院補充起訴的情形是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后,發現遺漏的同案犯或遺漏的罪行時,對原起訴予以補充的訴訟活動。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開庭時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
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的依據,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的依據的,合并審理;不能合并審理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的依據的告知另行起訴。變更、增加訴訟請求,必須在庭審調查后,辯論階段結束之前提出。如果經過庭審,辯論階段已經結束,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的依據你可以撤訴后再次起訴,增加訴訟請求。
網友咨詢:開庭后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湖南濟人律師事務所蔣小英律師解實務操作下,在離婚訴訟中,原告可以依法增加訴訟請求,另外,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
【法律分析】不是隨時。法庭上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應該先要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是否已經屆滿。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通常已經開庭一次的案件,舉證期限早已屆滿。如果屆滿,向法院提出增加訴訟請求會被法院當庭駁回,并建議另行起訴。
開庭當場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訴訟過程中,有權向法院申請增加訴訟請求,但是有關法律規定對增加訴訟請求設有時間限制。法庭上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應該先要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是否已經屆滿。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在開庭后追加訴訟請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如果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人民法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重新確定舉證期限。這意味著,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審理,以確保公正和公平。
立案時已經有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的依據了訴訟請求,在開庭時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法律之所以要規定增加、變更訴訟請求的期限,一方面是為了提高辦案效率、節約司法成本;另一方面是讓當事人慎重對待自己的訴訟請求,平衡訴訟雙方的權利義務。
開庭后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
1、網友咨詢:開庭后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湖南濟人律師事務所蔣小英律師解實務操作下,在離婚訴訟中,原告可以依法增加訴訟請求,另外,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
2、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在開庭后追加訴訟請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如果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人民法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重新確定舉證期限。這意味著,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審理,以確保公正和公平。
3、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的,合并審理;不能合并審理的告知另行起訴。變更、增加訴訟請求,必須在庭審調查后,辯論階段結束之前提出。如果經過庭審,辯論階段已經結束,你可以撤訴后再次起訴,增加訴訟請求。
4、開庭當場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訴訟過程中,有權向法院申請增加訴訟請求,但是有關法律規定對增加訴訟請求設有時間限制。法庭上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應該先要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是否已經屆滿。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增加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增加訴訟請求的法律規定有: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實務操作下,在離婚訴訟中,原告可以依法增加訴訟請求,另外,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2修正) 》第三百二十六條 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如果其增加的訴訟請求有合法有效的證據支撐的,法院會支持其訴訟請求。
”該條與證據規則第三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不同之處有二一是只言增加訴求,未言變更訴求二是增加訴求的提出時間為“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這給實務操作帶來了不便,但依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對于增加訴訟請求的,我們應依據民訴法解釋辦理。
民事訴訟補充訴訟請求
法律分析:第一,首部:(1)標題。寫為“補充訴訟請求申請書”。(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其訴訟稱謂寫為“申請人”,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寫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
上訴狀可以補充,但是有條件。民事訴訟二審可以補充上訴狀,但是有條件:上訴不可以增加訴訟請求。上訴的審理對象針對的是一審判決,二審法院可以對一審判決作出維持、變更、撤銷的判決。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在開庭后追加訴訟請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如果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人民法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重新確定舉證期限。這意味著,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審理,以確保公正和公平。
上訴狀可以補充嗎
上訴狀可以補充,但是有條件。民事訴訟二審可以補充上訴狀,但是有條件:上訴不可以增加訴訟請求。上訴的審理對象針對的是一審判決,二審法院可以對一審判決作出維持、變更、撤銷的判決。一審中已經提出但法院沒有判決的,如果是這種情況,二審的上訴狀中可以補充此條請求,這樣可以更好的保護當事人的權益,防止法官濫用職權。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二審可以補充上訴狀,但是有條件的。上訴不可以增加訴訟請求。上訴,是指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內聲明不服,要求上級法院撤銷或變更該裁判的訴訟行為。可見,上訴的審理對象針對的是一審判決,二審法院可以對一審判決作出維持、變更、撤銷的判決。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注意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修改和補充,并且將已修改的上訴狀按被告人數加以一份重新送達法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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