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后行政復議,以及工傷認定后行政復議流程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行政復議去哪個部門
- 2、工傷認定的行政復議期是多久
- 3、工傷認定行政復議
工傷行政復議去哪個部門
1、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2、需要向上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本級人民 *** 申請行政復議。需要提交復議申請書;工傷認定決定書以及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的相關材料。
3、工傷認定一般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認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即該省勞動保障廳(局)申請復議,也可以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該市人民 *** 申請復議。
4、出現工傷事故找什么部門解決出現工傷事故找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解決。發生工傷,首先要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然后進行工傷的傷殘認定。
5、具體由公司的那個部門提出,需要根據公司章程或者公司領導的決定來確定。工傷鑒定申請書在哪個部門申請?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6、還需提供單位的 營業執照 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委托書原件交給相關的 *** 部門。
工傷認定的行政復議期是多久
1、對工傷認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是六十日,自當事人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提出行政訴訟的期限則是六個月,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
2、日內作出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可以在收到 工傷認定書 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訴訟 。 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是國際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4、工傷行政復議一般要六十日。復議機關應當在六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但是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做出復議決定的,則經該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至多不超過三十日。
5、工傷認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在我國的規定是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應該首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認定行政復議
1、法律分析:工傷認定單位申請行政復議的方式:向作出行政行為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同級人民 *** 申請復議。
2、可以,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者提前行政訴訟。對復議決定不服,應當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行政訴訟。
3、法律分析:工傷行政復議程序:收到工傷認定相關文書60日內向上一級社會保險行政機關或當地 *** 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5日內審查是否受理,60日內審理完畢。
4、對勞動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結果不服的,因為勞動部門屬于行政部門,這時候可以去申請行政復議。
5、進行工傷認定復議規定在《行政復議》第十二條中: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 *** 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 ***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6、工傷認定行政復議程序: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收到工傷認定決定書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自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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