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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娟投放危險物質案(刑事案例分析)
1、裁判結果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美娟因與被害人發生口角而心懷不滿,故意在被害人所種植的 *** 中投放甲胺磷農藥,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二人中毒、其中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陳美娟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
2、在危害結果認定方面,陳美娟投放危險物質案提供了一個實例。確定重大損失的標準,李新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是一個關鍵案例。放火行為的定性多樣,如華慶和故意殺人案,以及符光的自家財產放火案,都涉及不同的法律適用。
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甲涉嫌故意傷害罪,縣級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并...
1、縣級人民法院決定立案偵查是不對刑事訴訟有關案例分析的刑事訴訟有關案例分析,偵查是由公安機關偵查。縣人民法院,在沒有找到確鑿刑事訴訟有關案例分析的證據之前就逮捕,這個是不對刑事訴訟有關案例分析的。而逮捕是由公安局執行的。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免于起訴的決定,要么是駁回,要么是裁定。既然已經起訴,為什么還要自訴。
2、在該起案件中,縣人民法院是不能直接提起公訴的,只有檢察機關才可以提起公訴。所以本案法官直接提起公訴的做法是不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
3、縣級檢察院認為案件性質是故意殺人,移送案卷材料至市級檢察院審查起訴,而市級檢察院審查后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致死,是故意傷害罪,應該退回縣級檢察院向基層法院(縣級法院)提起公訴,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級別管轄的問題。
4、對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后一般在兩個月以內就會宣告最終的判決結果,最遲也不會超過三個月的,除非案情特別復雜的故意傷害罪,審理時間最長是6個月??墒窃谌嗣駲z察院審理之前,公安機關要對故意傷害案進行調查,人民檢察院也要進行審查起訴。
刑法案例分析(急)
經典法律案例分析(一)案例1:四個XX市中學的學生在一天晚上闖入城郊某中學男生寢室,持匕首威逼并攻擊宿舍學生,搶劫了約200余元。由于受害學生迅速報案,這四位學生在回家40分鐘后落網。他們的行為觸犯刑法,涉及對他人財產的暴力奪取。
張某構成故意殺人罪,李某構成故意傷害罪,二人在故意傷害罪的范圍內成立共犯。目前刑法采納行為共同說的觀點,即只要數人共同實施了刑法上的違法行為,就構成共同犯罪。張某和李某均有傷害劉某的故意,并實施了傷害行為。
案例一:青少年暴力搶劫 在一個夜晚,XX市四位中學學生在放學后直奔城郊,闖入某中學男生寢室,持匕首對寢室內的學生實施威脅和暴力,搶劫總額達200余元。幸運的是,受害學生及時報案,他們在回家后僅僅40分鐘便被警方擒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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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救濟程序:刑訴法第144條: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05條第2款的規定,決定如下。本案由本院進行庭審,本案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執行。 公訴人在起訴書中指控劉涌犯有31項犯罪事實,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非法經營、非法持有槍支、妨礙公務和行賄罪共七項罪名。
回答一: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不能超過13天。但,因為他們是團伙作案,公安機關可能會認定為要進行逮捕,所以公安機關會在拘留3日內依法向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申請。但又要延長1-4日。因為你老公是團伙作案,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審查批準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你自己算算多常時間吧。
行政法通過規定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禁止家庭暴力行為。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等規定應由公安機關予以拘留、罰款或警告(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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