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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被告懷孕了,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懷孕了,懷孕婦女犯罪在懷孕期間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并且會被司法機關監視其住所,在其生育孩子之后,會被責令執行原來的處罰。若是在懷孕期間,又實施了新的犯罪行為,此時無疑該犯罪主體,會被判處更為嚴重的刑事處罰。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嫌疑人是懷孕的婦女,如果確定其不具有社會危險性,一般會采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手段,即犯罪分子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或者采用監視居住手段,即犯罪分子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并對其行為進行監視;如果被判決的犯罪分子是懷孕的婦女,可以采取暫予監外執行手段。
具體如下: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懷孕的,可取保候審;對于符合逮捕條件,但是懷孕婦女,可以對其采取監視居住的措施;對于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刑事案件孕婦怎么處理
1、審判階段刑事訴訟過程中懷孕,依照所涉犯罪定罪量刑刑事訴訟過程中懷孕,但懷孕者不得判處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九條刑事訴訟過程中懷孕,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法律分析:由于法律對孕婦的保護,對犯罪情節很輕的孕婦,不作治安處罰。對于犯罪的孕婦,如其不至于發生社會危險性,則可以取保候審。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或擔保人即可。如果不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則采取監視居住的方式。對于犯罪的孕婦,基于司法資源的考慮,以及對胎兒的保護,不能收監,也不能判處死刑。
3、法律分析:孕婦犯罪不影響其犯罪的成立。只是在案件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孕婦的,會改變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如果執行刑法,會監外執行。但是在孕婦生產、哺乳期以后,是和其刑事訴訟過程中懷孕他罪犯一樣,收監執行。
4、刑事案件孕婦根據其情況不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懷孕的,可取保候審刑事訴訟過程中懷孕;對于符合逮捕條件,但是懷孕婦女,可以對其采取監視居住的措施;對于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5、懷孕婦女犯罪的處理有: 在案件審理階段,可以取保候審; 符合逮捕條件的,可以監視居住; 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宣告緩刑。
懷孕刑事案件,檢察院會怎樣處理
1、法律分析:孕婦犯罪不影響其犯罪的成立。只是在案件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孕婦的,會改變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如果執行刑法,會監外執行。但是在孕婦生產、哺乳期以后,是和其他罪犯一樣,收監執行。
2、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懷孕的,可取保候審。對于符合逮捕條件,但是懷孕婦女,可以對其采取監視居住的措施。對于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對于在執行死刑時發現懷孕的罪犯,應立即停止執行。
3、如果在孕期內犯了新罪,毫無疑問會被判處更嚴重的刑事處罰。所以,懷孕并不是免除處罰的理由。
4、刑事案件到檢察院會按以下方式處理: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刑事案件孕婦開庭可以不去嗎
法律分析:懷孕不影響出庭審,不可以不出庭。刑事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審判,被告人必須出庭受審,民事案件中,懷孕不到庭是可以的,但如不到庭的話對自己的權益可能會有一定的影響。
法律分析:不去開庭會被強制傳喚。只要是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開庭時,除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可以到庭旁聽,但必須遵守法庭紀律。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法律主觀:在刑事案件中,孕婦可以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懷孕或者哺乳嬰兒的婦女,取保候審不造成社會危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應當注意兩點:一是可以取保候審,而不是應該取保候審;二是孕期嫌疑人取保候審有前提,即不造成社會危險。
法律分析:不可以。女性被告人懷孕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延期審理和第二百條條中止審理的法定情形,法院不會停止案件審理。
懷孕被判刑怎么算刑期
法律分析:被告人懷孕期間判刑是計算在刑期內的,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并且根據《暫予監外執行規定》的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監外執行時間是可以抵刑期的。
孕婦判刑的執行方式包括:懷孕的婦女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的,如果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院一般會判處緩刑,不在監獄執行刑期;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哺乳期婦女犯法,并不影響定罪量刑,但對于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暫予監視居住監外執行。
刑事案件懷孕了怎么處理
審判階段刑事訴訟過程中懷孕,依照所涉犯罪定罪量刑刑事訴訟過程中懷孕,但懷孕者不得判處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九條,犯罪刑事訴訟過程中懷孕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懷孕了,懷孕婦女犯罪在懷孕期間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并且會被司法機關監視其住所,在其生育孩子之后,會被責令執行原來的處罰。若是在懷孕期間,又實施了新的犯罪行為,此時無疑該犯罪主體,會被判處更為嚴重的刑事處罰。
法律分析:孕婦犯罪不影響其犯罪的成立。只是在案件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孕婦的,會改變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如果執行刑法,會監外執行。但是在孕婦生產、哺乳期以后,是和其刑事訴訟過程中懷孕他罪犯一樣,收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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