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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處分?訴訟法上的
均以輕刑罪議;凡假冒商標在香港注冊民事訴訟假處分,或有任何文字明示或默示該商標在香港注冊但實際未辦理注冊的民事訴訟假處分,應受簡易訴訟程序審判,科以一定數額的罰金;凡在商業或貿易中擅自使用英王紋章、徽記或名稱,使人以為使用人系由英王或王室聘用的,或總督授命辦理的,給予行為人以假處分,勒令其停止使用上述標記。
房屋預告登記的條件是什么: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所期待的不動產物權變動所需要的條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時,法律為保全這項將來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為目的的請求權而進行的登記。不動產預告登記最早為德國中世紀民法所創,《德國民法典》加以繼承,并為瑞士、日本民法和我國臺灣地區“民法”所繼受。
不克服損害賠償額過低和舉證困難這一弊端,就有可能使得整個專利法律制度空洞化。“因為現在的時代,人們可以選擇適用的法律,這樣,人們就有可能創造適用美國法律的條件,使得日本的法律制度形骸化。”[16] 又例如,關于停止侵害制度的完善問題。這涉及到侵害論與損害論、假處分與本案訴訟。
羅馬帝國結束后,行為保全制度經歷民事訴訟假處分了教會法和歐洲王室法的傳承。14世紀末至15世紀初,英格蘭大法官創立了衡平法管轄權,引入了中間禁令,正式確立了現代意義上的行為保全制度。與此同時,法蘭西和德意志的法律發展各異,訴訟程序趨于理論化和復雜化。
標簽民事訴訟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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