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關于曠工后補償標準,煤礦員工因為曠工辭退是怎么賠償的?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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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累計曠工兩日予以哪種懲處?
一月累計礦工兩日一般的單位處理方式是:取消當月全勤獎,扣當月礦工工資,人事部門約談。因為礦工屬原則性問題很嚴重的,單位會很重視的。如果你達到三日就會被辭退,并且由于你的原因得不到任何的補償,所以員工都不會礦工,再有事都會請假的。
煤礦員工因為曠工辭退是怎么賠償的?
一、曠工是嚴重違法企業規章制度的行為,員工因為曠工被辭退,沒有經濟補償金,更莫說賠償金了。相反,如果員工因為曠工導致用人單位產生直接經濟損失,單位有權主張員工賠償。
二、員工因為曠工被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并不影響相關社會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礦工傷亡老人賠償公式?
一是按喪葬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結算,二是一次性救濟金接基礎工資發12個月,三是供養直系親屬(包括老人),按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發放,地區標準不一樣,一般為180,170,150,140,130
三十年工齡因曠工被開除怎樣賠償?
1、若曠工事實存在,公司規章制度對于曠工的規定明確,公司以員工曠工為由將員工開除,并履行法定解除程序符合法律規定,無需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若曠工事實不存在或公司未履行法定解除程序,員工可主張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2、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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