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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濟糾紛起訴書
1、內容如下: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漢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位,住址:___.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漢族,中專,工作單位,職位,住址:___.請求事項:判決被告償還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2、經濟糾紛,欠錢不還的起訴書應當這樣寫: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請求被告償還欠款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有關欠錢不還的證據和來源,其中有證人的,應當提供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3、經濟糾紛,欠錢不還的起訴書寫法如下: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請求被告償還欠款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有關欠錢不還的證據和來源,其中有證人的,應當提供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4、起訴人:__公司(公章)__年__月__日 附:(相關證據)起訴書副本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1份;授權委托書1份;原告在銀行貸款及其利率證書1份;購銷合同復印件1份;原告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被告的欠據1份。
5、經濟糾紛起訴書是民事起訴狀的一種寫法和格式都遵循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為維護自身的民事權益,依據事實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裁判時所提出的書面請求。
經濟糾紛應訴書怎么寫
1、一般來說,經濟糾紛應訴書要按照下述格式來寫:首先要寫清楚應訴人及其代理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個人信息,正文要寫清楚案由是什么、具體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最后此敬所在法院,最后應訴人寫上日期和簽字即可。
2、經濟糾紛應訴書應當寫明:原告及被告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法律依據等,對于小額經濟糾紛的處理,也是可以以協商的方式來達成一致意見,如果無法協商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處理。
3、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①標題。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后者為上訴案件答辯狀。②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
4、由于這是一個個人的經濟糾紛,所以不涉及單位的問題,只需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就可以了,包括姓名,年齡,性別,電話住址,郵政編碼所在單位,職業等等。這些個人信息是為了法院在查重的時候能夠知道確有此人,此訴訟狀是有被告可以應訴的。
經濟糾紛應訴答辯狀范文內容是什么?
1、經濟糾紛應訴答辯狀范文內容有:答辯人基本情況、答辯事由、答辯意見、有關證據和法律依據等,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經濟糾紛的具體原因和造成的后果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經濟糾紛應訴答辯狀范文內容是什么?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①標題。
2、民事經濟糾紛應訴答辯狀必須包含以下幾個部分:標題;答辯人的基本情況;案由;答辯理由;答辯意見;尾部即附項。答辯狀的內容不需過長,但務必要做到有理有據,有條不紊。 民事經濟糾紛應訴答辯狀范文包含哪些內容 標題 寫“經濟糾紛答辯狀”字樣。
3、法律分析:答辯狀主要是被告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進行回答和辯駁,并發表自己的意見。民事訴訟中,法院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原則,如果被告提出起訴狀之外的事實或是請求,法院根本不會予以受理。因此,書寫答辯狀的首要原則就是圍繞起訴狀的內容書寫。
4、如果被答辯人真的無法進屋,作為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完全可以打電話或向公寓對面的超市求救,不會導致損害后果的發生乃至擴大,因此,可以斷定,被答辯人在主觀上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根據《民法通則》第131條之規定,受害人對于同一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有故意、過失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5、個人經濟糾紛應訴答辯狀的書寫應當包括: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基本信息、答辯人的具體明確的答辯意見、案件的事實與理由、答辯意見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條文、答辯人對案件的具體答辯請求,最后由答辯人簽名,人民法院蓋章受理即可。
6、答辯人因被答辯人赫萬林對蔣春明人身傷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環縣人民法院(20xx)環民初字第299號民事判決書提出上訴,現答辯如下:原審認定事實清楚,適應法律準確,被答辯人赫萬林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民事經濟糾紛應訴答辯狀范文
事實與理由。這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也可以說是關鍵部分,主要是說清楚為什么提出答辯請求的,理由是什么,大體分為幾個方面:一是就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原告在起訴狀中提出的事實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如果全部不屬實,就應全部予以否認,如果部分不屬實,則部分否認。
如果被答辯人真的無法進屋,作為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完全可以打電話或向公寓對面的超市求救,不會導致損害后果的發生乃至擴大,因此,可以斷定,被答辯人在主觀上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根據《民法通則》第131條之規定,受害人對于同一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有故意、過失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民事經濟糾紛被告答辯狀的書寫應當包括: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基本信息、具體明確的答辯事由、案件的事實與理由、相關的法律依據,以及最后答辯人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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