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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級別管轄金額
第一審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準 (一)高級人民法院 受理以財產為內容的爭議金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國內民事案件;受理以財產為內容的爭議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臺民事案件。
重慶市 第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以上、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民事訴訟法19條規定了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院確定由中院管轄的案件。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民事訴訟法中管轄的分類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管轄種類:法定管轄,包括級別管轄,地域管轄以及協議管轄;裁定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確定案件的管轄。
2、法律分析: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是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民事案件。
3、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管轄可分為:法定管轄,包括級別管轄,地域管轄以及協議管轄;裁定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確定案件的管轄。具體有移送管轄,指定管轄和管轄權的轉移。
4、民事訴訟管轄分類有哪些民事訴訟管轄種類如下:(1)法定管轄,包括級別管轄,地域管轄以及協議管轄;(2)裁定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確定案件的管轄。具體有移送管轄,指定管轄和管轄權的轉移。
5、理論分類法定管轄和裁定管轄專屬管轄和協議管轄共同管轄和合并管轄概念(僅以民訴法為例):管轄管轄是指各級和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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