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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交警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要怎么辦
- 2、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如何處理?
- 3、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應怎么辦
- 4、無法認定責任的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 5、無法認定的交通事故該怎么辦
- 6、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該怎么辦
交警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要怎么辦
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到期不出具,可以到該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門投訴該交警不作為。根據《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根據《道路 交通事故 處理程序規定》第47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img]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如何處理?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而且復核以一次為限。申請復核的時候要明確請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證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應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當事人需要報警處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責任認定,此時也無法認定的,則需要向法院起訴,同時進行舉證,如雙方均無法舉證對方存在過錯的,則由雙方承擔公平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無法認定責任的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無法認定責任的交通事故的處理:
1、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由雙方承擔公平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機動車一方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非機動車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事故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無法認定的交通事故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義務人獲得賠償,原告需要就被告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承擔舉證責任,若事故雙方均無法證明對方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的,則法院只能推定雙方對事故的發生均無過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如是因為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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