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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訴再審能否加重刑罰
1、法律主觀:僅有被告人上訴, 二審 法院不可以加重其 刑罰 。我國法律適用上訴不加刑原則,所以一般是不會加重對被告人的刑罰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 代理 人、 辯護人 、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2、刑事抗訴再審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加重刑罰的,我國法定的是上訴不加刑,但是關于再審案件是否會加重刑罰也沒有明確的規定。不過,結合司法實踐來看,刑事案件被批準再審的,基本都是因為原來的裁定和判決結果確實有誤,減輕處罰甚至作出無罪判決的可能性都是有的。
3、法律主觀: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訴是不會被加刑的,僅人民檢察院抗訴或者自訴人上訴的情況下可能加重刑罰。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法律規定二審刑事案件會加重處罰嗎
1、如果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二審不可以加重其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可以加重其刑罰?!痉梢罁俊缎淌略V訟法》第237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2、二審在發現新的罪過,結合上訴、抗訴的情況下,會加重刑期。一般情況下,二審遵循“上訴不加刑”原則,即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限制。
3、刑事案件上訴至第二審法院后,判決通常不會加重刑罰。此規定基于兩個關鍵法律條文。首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第二審法院在審理被告上訴的案件時,不得對被告人施加更重的刑罰。
升格法定刑和加重處罰的區別
定義方式不同 法定刑升格:特定的時間、地點、方法作為法定刑升格的條件或從重處罰的情節。結果加重犯:結果加重犯中只有造成刑法分則規定的特定結果才能適用較重的法定刑進行處罰。量刑方式不同 法定刑升格:刑法升格條件屬于刑罰論(量刑標準),即達到某個刑罰的判罰量刑標準。
法定刑升格和結果加重犯的區別如下:定義方式不同。特定的時間、地點、方法作為法定刑升格的條件或從重處罰的情節。結果加重犯中只有造成刑法分則規定的特定結果才能適用較重的法定刑進行處罰;量刑方式不同。刑法升格條件屬于刑罰論,即達到某個刑罰的判罰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定義方式不同。法定刑升格是指特定的時間、地點、方法作為法定刑升格的條件或從重處罰的情節。結果加重犯中只有造成《刑法》規定的特定結果才能適用較重的法定刑進行處罰。
法定刑升格是量刑幅度提升了一個格,加重情節是在原來的量刑幅度中加重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主觀:法定刑升格主要是指本來判較輕刑罰的罪行,但是如果行為人有法律規定的,更為惡劣的行為或者情節的,就需要升級行為人的刑罰檔次,加重對行為人的處罰。
法律主觀:不是。法定刑升格條件與結果加重犯事實上并不是同等概念,雖然二者的最終結論都是加重處罰。大致而言,法定刑升格條件的范圍比結果加重犯要廣,法定刑升格條件中的特別行為或者情節可能包括結果,但是結果加重犯只有造成刑法規定的特定結果時才能以結果加重犯處罰。
結果犯與結果加重犯共同點包括什么?
1、結果犯與結果加重犯共同點包括都是需要受到刑事的處罰。在我國的刑事法律規定中以及刑事訴訟的程序中,wig的情節加重和結果加重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要求出現危害后果,我國的后者不要求出現危害后果;前者因結果加重不存在未遂,而后者可以存在未遂。
2、結果加重犯是實質的一罪,對于結果加重犯而言,基本犯罪只有一個,不能是數個。(三)相對情況的不同 與情節加重犯相對的是情節減輕犯,我國刑法規定了可能出現立功、自首等情況作為情節減輕犯。而結果加重犯不可能有結果減輕犯,我國刑法也未對此有相關規定。
3、結果加重犯:指法律規定的一個犯罪行為,由于發生了嚴重結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況。由于刑罰對結果加重犯規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對結果加重犯只能認定為一罪,并且根據加重的法定刑量刑。如故意傷害致死,搶劫致人死亡。
4、觀點展示1:結果的推遲發生(事前故意):甲殺乙,致乙休克,以為乙死,拋“尸”河里,乙溺亡。觀點展示2:共同犯罪的共同標準。甲乙相約共同向草叢開槍打兔,打死小孩,無法查明致命一槍誰打的。觀點一:部分共同說及刑法規定,共同過失犯罪不構成共同犯罪,二人無罪。
刑事訴訟中二審可以加重處罰嗎
1、如果是被告人或者刑事訴訟中加重處罰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刑事訴訟中加重處罰,二審不可以加重其刑罰刑事訴訟中加重處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可以加重其刑罰。【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2、二審在發現新的罪過,結合上訴、抗訴的情況下,會加重刑期。一般情況下,二審遵循“上訴不加刑”原則,即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限制。
3、二審法院可以使用比原判較重的罪名,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二審法院隊原判為數罪并罰的被告人上訴的案件,既不能加重實際執行的刑期,也不能在不改變實際執行刑期的情況下,加重數罪中的一罪或幾罪的刑罰。
4、二審一般不會比一審判的重。二審法院審理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但對于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又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則原審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5、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中加重處罰:一般情況下,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或自訴人提出上訴的,可以加重其刑罰。
抗訴能加重刑期嗎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中加重處罰:被告人上訴不加刑刑事訴訟中加重處罰,但檢察院抗訴,就可以加刑。檢察院抗訴的其刑事訴訟中加重處罰他被告人不加刑。檢察院抗訴,就是因為一審費用判處的刑法輕了,才抗訴的。二審法院審理后的結果,一是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二是在一審法院判決的基礎上加重刑期。如果一審被告人服判,但檢察院抗訴。
2、法律分析:不會,被告人上訴不加刑,但檢察院抗訴,就可以加刑。檢察院抗訴的其他被告人不加刑。檢察院抗訴,就是因為一審費用判處的刑法輕了,才抗訴的。二審法院審理后的結果,一是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二是在一審法院判決的基礎上加重刑期。
3、二審在什么情況下會加重刑期二審在發現新的罪過,結合上訴、抗訴的情況下,會加重刑期。一般情況下,二審遵循“上訴不加刑”原則,即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限制。
4、法律主觀:可能會。根據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是七日。
5、檢察院抗訴可以加重刑期。刑事訴訟中有上訴不加刑制度,是指被告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二審時不得加重處罰,但檢察院提起抗訴的,不適用上訴不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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