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訴訟法隨案移交的規定是什么
- 2、刑事案件的移送條件是什么?刑事案件管轄移送法條是怎樣規定的
- 3、刑事案件移送管轄的法律規定
- 4、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移送案件的規定
- 5、刑事訴訟法移送案件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么
- 6、刑事案件移送的情形
刑事訴訟法隨案移交的規定是什么
1、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應當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作出處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后,有關機關應當根據判決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進行處理。
2、法律分析:案件移交是根據刑訴法第一百六十二條。案件移交,法律術語之一,是指受理案件的部門對不屬本部門管轄的案件,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將案件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的行為。只要是公訴案件,偵查機關在偵查終結后必須移送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3、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中關于涉案物品的規定如下: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以及孳息,以及作為證據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合法財產部分及時返還;法院判決了的按判決結果處理;除返還的外,一律上繳國庫。
4、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九十 將第一百九十八條改為第二百三十四條,修改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案移送。
5、刑拘三個月的時間會移交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一般偵查羈押期限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案件的移送條件是什么?刑事案件管轄移送法條是怎樣規定的
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行使審判權,因此無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無權審理案件。
刑事案件管轄移送法條中是怎樣規定的移送條件是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但是認為受理的案件本院是沒有管轄權或者是案件涉及的財產數額巨大、案情極其復雜等,本院無法審理的,此時就出現兩種移送情形,即向同級人民法院進行移送或者是向上級人民法院進行移送。
移送管轄刑事訴訟法有哪些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刑事案件移送管轄的法律規定
刑事案件管轄權規定有: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刑事案件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缎淌略V訟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審判。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币扑凸茌犘淌略V訟法有哪些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移送案件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移送案件的規定如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監察委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條件是:犯罪事實清楚的、證據充分的、犯罪罪名認定正確的、法律手續完備的、依法應當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的等,對于存在上述情況的,可以移送到檢察機關進行審查起訴處理。
一,監委移送審查起訴程序具體有哪些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時的必經程序:1,審閱案卷材料辦案人員接到案件后,應當及時地審查公安機關或刑事偵查部門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齊備,有無《起訴意見書》、證據材料和其他法律文書。
刑事訴訟法移送案件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么
1、刑事訴訟法中關于移送案件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除了管轄權的移送之外,在刑事案件的整個偵查過程當中要移送案件的情況有很多,比如說公安機關偵查完畢之后,要移送到人民檢察院。
2、條件如下: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
3、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有關規定,偵查機關對于偵查終結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決定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犯罪事實清楚;(2)證據確實、充分;(3)犯罪的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4)法律手續完備;(5)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案件移送的情形
移送管轄 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行使審判權,因此無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無權審理案件。
應當移送的情形?!督忉尅返谑鍡l第一款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應當移送中級人民法院審判。”(2)可以請求移送的情形。《解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對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一)重大、復雜案件。
刑事案件管轄移送法條中是怎樣規定的移送條件是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但是認為受理的案件本院是沒有管轄權或者是案件涉及的財產數額巨大、案情極其復雜等,本院無法審理的,此時就出現兩種移送情形,即向同級人民法院進行移送或者是向上級人民法院進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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