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不僅會對駕駛者本人造成威脅,因此,針對醉駕行為,我國法律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并對其進行了懲罰。本文將詳細介紹2017年鄭州地區醉駕違法懲罰的相關規定。
一、醉駕的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醉駕是指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行為。具體來說,如果駕駛人員的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毫克/100毫升,就屬于醉駕。
二、醉駕的違法懲罰
1.行政處罰
如果被查出醉駕,駕駛人員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醉駕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吊銷駕駛證、暫扣車輛等懲罰。
具體來說,如果被查出醉駕,駕駛人員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駕駛證6個月1年不等。同時,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還可能會被暫扣車輛715日。
2.刑事處罰
在醉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下,駕駛人員將會面臨刑事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如果駕駛人員的醉駕行為造成了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后果,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具體來說,如果醉駕行為造成了重大損失,將會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醉駕行為造成了嚴重后果,將會被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醉駕的危害
醉駕行為不僅會對駕駛人員本人造成威脅,具體來說,醉駕行為容易導致以下幾種危害
1.增加交通事故的發生率。醉駕的駕駛人員反應遲鈍,容易出現操作失誤,從而增加交通事故的發生率。
2.危害其他道路用戶的安全。醉駕的駕駛人員不能正常控制車速和方向,容易對其他道路用戶造成危害。
3.對自身健康造成威脅。酒精會影響駕駛人員的神經和反應能力,容易導致疲勞駕駛和交通事故。
綜上所述,醉駕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不僅會對駕駛人員本人造成威脅,因此,我們應該牢記交通安全法規,切實遵守交通規則,杜絕醉駕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