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勞動仲裁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多次討要不給我一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嗎?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
- 企業不給解除勞動合同,勞動仲裁后報復怎么辦?
- 入職4個月了,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勞動仲裁會怎么判決?
- 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多次討要不給我一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嗎?
- 在勞動仲裁期間,被公司反仲裁了,怎么辦?
- 勞動仲裁判公司賠償,但公司就是不給怎么辦?
企業不給解除勞動合同,勞動仲裁后報復怎么辦?
您好,我想您的情況是申請了勞動仲裁,但仲裁時企業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時不給解除勞動合同。而現在您擔心回企業繼續上班,會被報復。這個事情您可以這樣處理。
一、這種情況后,企業會有哪些報復的方法呢?
1、在職責范圍內故意安排最苦最累的活給您。
2、動不動挑您刺,甚至煽動別人在背后說你,讓您不不舒服。
3、獎金、福利與你無緣,有問題就處罰您。
4、對您實施冷暴力,讓您自己無法待下去。
5、除此之外的企業其他行為,如果有其他違法的報復行為,比如調崗、克扣工資、變相處罰、言語侮辱等,那么你可以繼續去勞動部門投訴。
二、針對以上企業不合理,但又不違法的報復行為要怎么處理呢?
1、您得繼續收集相關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因為通過這個事情,已經屬于被企業拋棄了,遲早有一天還是要走的。
2、職責內的事情盡量不要出錯,如果故意安排最苦最累的活給您,您也可以找理由合理拒絕,畢竟決絕增加工作量也是合理的。
3、挑刺和背后說閑話就當聽不見吧,這個管不了,而且這種方式就是為了讓您走。
4、獎金福利什么的就不用去想了,公司肯定不會考慮您了,您只需要耐心的堅持就好了。
5、被冷暴力對待,這種只要不涉及侮辱,也只能眼不見為凈。
總之,碰到這樣的情況,只能繼續臥薪嘗膽,耐心堅持,收集好證據,等公司耐不住讓你走的時候,在通過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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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4個月了,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勞動仲裁會怎么判決?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入職4個月了,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勞動仲裁會怎么判決呢?根據這種情況,如果說公司沒有繳納社保,那么一般情況下勞動仲裁是不會受理這種情況,那么我們只能夠通過勞動監察舉報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爭議,因為勞動監察部門是社保局下屬的部門,他有義務去核查作為企業單位有沒有正常的來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只要作為工作單位來講,那么一般情況下在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都應該依法為自己的員工來繳納社保,如果說出現了不繳納社保的情形,那么很明顯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作為勞動仲裁部門有責任和義務來處理這個問題,當然出現確實是不繳納社保的行為,那么應該開具這個相應的通知要求企業單位來補繳社保待遇。
在補繳的過程中應該嚴格的根據勞動合同關系的存續時間,建立的日期來決定,如果說當月是按照15號以前建立的,那么實際上在入職第1個月就應該繳納社保,如果第1個月15號以后建立的勞動合同關系,那么就應該從第2個月開始建立自己的社保待遇,以此類推,直到今天為止應該都正常的來繳納社保,這也是企業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當然如果說沒有嚴格的執行這個勞動監察部門的通知,那么由此而帶來的后果實際上是可以強制執行的,也就是說勞動監察部門甚至可以開出一筆罰金,要求企業單位來強制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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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多次討要不給我一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嗎?
公司記言簽定了勞動合同,他為什么不給你一份,這里面公司里肯定有鬼。安規定合同蓋章,乙方簽字按了手印之日起,合同就的各自到手一份,這是應理合法的承續。單方保存合同,那還較合同嗎,合同是法定事由,合同成立,就據有一定的法律效率。對方沒有合同那還較合同嗎,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權利問題。你不要去仲裁,你申請勞動局,吧你們的,合同正本,要出來。好好的看看合同的條款規定條約,要吃秀合同的規定內容,如果有侵權行為,直接上法院,以法提起,起訴他,法院有權強治執行他,你就好好的想想該做決定吧。我說的對不對。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么說的吧,謝謝。,,,
在勞動仲裁期間,被公司反仲裁了,怎么辦?
勞動爭議仲裁一般情況下是不接受公司訴員工的,僅限于競業限制或保密協議等有限的情況才可以。
但是由于員工與企業之間存在的爭議比較復雜,可能不僅限于勞動爭議的情況下,會出現在仲裁階段企業提出反訴的情形。
遇到過一次這樣的案子,供你參考:
〈案情背景〉
零售行業,在職期間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提出離職后公司不批準,不辦理離職手續并扣押檔案,公司不批準離職的原因是說員工在離職前和公司丟貨事件有關,要求賠償后才可以離職。
〈仲裁階段〉
員工由于不認可索賠又不能離職,就以公司未繳納社保并扣押檔案不辦理離職手續為由訴至仲裁。公司在仲裁階段提出反訴,要求賠償。
〈結果〉
此類反訴涉及勞動爭議以外的經濟糾紛,因此要仲裁案外公安部門調查解決問題,會相當花費時間。仲裁員提出調解,要員工方考慮權衡時間成本與得失。最終員工撤訴,企業同意辦理離職。
由此可以看出反訴可能只是為了解決問題的手段。不清楚你的反訴情形,但是估計被和解解決的可能性會很高。但如果是涉及違反競業限制或保密協議的則另議。
希望有幫到你,歡迎關注~
勞動仲裁判公司賠償,但公司就是不給怎么辦?
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勝訴后,只要對方未提起訴訟,該裁決已經生效。而對方拒不履行裁決義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決書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范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強制執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執行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以及依法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它們一經確定,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申請人,又稱被執行人。申請人是勝訴的一方,被申請人是敗訴的一方。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程序的最后階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強制執行的規定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設執行組織,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執行本法院對第一審民事案件所作的判決和裁定。第二審案件的判決和裁定,原則上也由原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負責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采取重大執行措施時,應當有司法警察參加。
如果被申請執行的財產或者被申請人在外地、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員又不便前往執行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托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函后15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內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內不執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執行。
勞動仲裁申訴后對方即不上訴,也不執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這時需要提交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準備好相關的資料,這時法院就會執行強制執行,比如凍結對方的銀行卡,限制高消費等等。
好了,關于勞動仲裁補償標準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多次討要不給我一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嗎?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