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交通事故第三方可以報工傷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在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已獲車主全額賠償,還能申報工傷嗎?
- 2、上班路上出交通事故,單位說有第三方責任人,不算工傷合理嗎?
- 3、交通事故第三方賠償后可以要求工傷賠償嗎
- 4、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能報工傷嗎
在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已獲車主全額賠償,還能申報工傷嗎?
在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已獲車主全額賠償,還能申報工傷嗎?
上下班通行時間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而且肇事方已經進行了賠償,我們是還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待遇的,也就是可以申報工傷。
根據法律規定,工傷保險的目的是為了轉嫁企業的經營風險,并不能作為第三方侵權的免責依據,因此,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賠償之后,我們依舊可以要求享受工傷保險賠償這,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得到雙份的賠償,這種情況屬于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待遇相近合的情形,員工既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向第三人請求侵權責任賠償,也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請求保險待遇支付。若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或無法確定第三人的,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勞動者如何在工作中發生工傷,用人單位又給你買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會在你受傷之日起一個月以內向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經過工傷認定你被認定為工傷,并且經過用人單位的申請,以及社保局的安排來給你做工傷鑒定,根據鑒定結論構成的工傷等級來進行賠償。工傷主要賠償的項目包括四項:第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第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第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第四停工留薪期生活費。這里面所說到的停工留薪期生活費就是工傷勞動者發生工傷后,在治療休養期間所造成的工資損失,其實也可以稱為誤工費。
這是賠償當中不包括醫藥費,醫藥費是從單位或者社保來進行賠償,如果單位已經申請了工傷認定,那么社保來賠償我們的醫藥費。希望大家老幾工傷賠償的標準以備不時之需,同時也希望大家永遠都用不到。
上班路上出交通事故,單位說有第三方責任人,不算工傷合理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算工傷。
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于工傷。2003年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構成工傷,沒有責任的限定;2010年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了責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責任(同等、次要)才構成工傷。
[img]交通事故第三方賠償后可以要求工傷賠償嗎
交通事故賠償后屬于第三方交通肇事符合工傷條件的,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能報工傷嗎
如果你是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當然是可以認定工傷的,但是根據規定,先行交通事故處理得到賠償,工傷保險只承擔交通事故處理賠償不足的部分,你是不能得到雙份賠償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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