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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狀標題應該寫起訴書還是訴訟狀
1、起訴書是刑事案件的表述,民事案件一般用民事起訴狀。
2、標題應居中,可以是“民事起訴狀”或“民事起訴書”,字體要比正文大。正文部分:原告信息:詳細列出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若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則需寫明其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3、標題一般應寫為“民事起訴狀”,或者“民事訴狀”、“起訴狀”,但不能寫為“起訴書”、“民事起訴書”等,只有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中使用的法律文書,才能稱為“起訴書”。(二)當事人的相關信息 為體現便利起訴的原則,民事訴訟法中關于被告方的信息要求要少于原告。
4、標題與當事人信息:在文檔頂部居中位置寫上“訴訟狀”或“起訴書”。緊接著,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組織提起訴訟,還應寫明法人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5、標題填寫:在訴狀的開頭正中位置,明確書寫“民事起訴狀”或者“起訴狀”。 當事人基本信息:詳細填寫原告和被告的個人信息。對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文化水平、職業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需在相應原告或被告信息后列出。
6、具體的內容根據具體案情定。在起訴書中列明相關的違約事實和相關的證明材料和資料即可。交通事故起訴狀應按以下順序來寫:標題為民事起訴狀或起訴狀均可。開頭應當寫明原被告雙方的基本信息。個人應寫明姓名、性別、實際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應當明確具體。
請問一下,民事起訴書和民事起訴狀格式上有什么區別嗎
1、民事起訴書和民事起訴狀格式上沒有區別,實際上兩者是一個事兒,只是名稱不一樣,嚴格說還是后者叫法比較規范,即民事起訴狀。
2、民事起訴書和民事起訴狀的區別為,“民事起訴書”是錯誤的說法,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民事起訴狀”。
3、起訴狀的分類起訴書也稱起訴狀,大體上可以分:民事起訴狀、行政起訴狀、刑事自訴狀和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等類型。總體上講,起訴狀的格式大體一致,各類型起訴狀的之間的區別在于當事人稱謂的用語不同。
4、法律分析:是一樣的,從嚴格意義來講,沒有”起訴書“和”訴訟書“的說法。法定稱呼應該是”起訴狀“或者”訴訟文書“。
民事訴訟書怎么寫
1、注:事實和理由中應寫清合同簽訂的經過、具體內容、糾紛產生的原因、訴訟請求及有關法律、政策依據。原告應向法院列舉所有可供證明的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書證、物證的來源及由誰保管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并向法院提供復印件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以便法院調查。本訴狀適用于被告為法人或其它組織。
2、民事起訴書的撰寫應當遵循以下要點:當事人基本信息 原告信息:需詳細列明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若為法人或其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他組織,則需注明其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被告信息:同樣需要列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
3、民事訴訟書的撰寫應包含以下內容:標題 在首行中央明確寫明“民事起訴狀”。原被告基本信息 在標題下方,左起依次寫明: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如為法人或其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他組織,則需寫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民事訴訟狀怎么寫
1、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么問題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請求離婚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有多項具體要求的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可以分項表述。如在離婚案件中有三項具體要求的,寫為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①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撫養,由被告給付撫育費;③依法分割、債務依法承擔。事實與理由。
2、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書還是訴訟狀:被打民事訴訟狀寫法如下:寫清楚原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被告的基本信息同原告一致。訴訟請求:請求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等費用。事實與理由:被打傷的事實經過,證據以及法律依據。最后具狀人簽名并寫清日期。
3、法律分析:民事起訴狀 原告一: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務,工作單位,住址 原告二: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務,工作單位,住址 被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務,工作單位,住址 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此致人民法院 原告人一:原告人二:年月日 附:合同副本份。本訴狀副本份。
4、民事起訴狀的書寫方式 民事訴狀范本的結構包括:-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 陳述訴訟的事實和理由;- 結尾寫明致的法院,注明日期并簽字蓋章;- 附上訴狀的副本和證據清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民事起訴書和民事起訴狀有什么區別?
1、民事起訴書和民事起訴狀的區別為,“民事起訴書”是錯誤的說法,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民事起訴狀”。
2、民事起訴書和民事起訴狀格式上沒有區別,實際上兩者是一個事兒,只是名稱不一樣,嚴格說還是后者叫法比較規范,即民事起訴狀。
3、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了向人民法院起訴而遞交的法律文書。最大的區別在于出具的主體不一樣。起訴書一般是國家機關出具,起訴狀一般是當事人出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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