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存在的關系有
- 2、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存在的關系有哪些
- 3、行政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是什麼?
- 4、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區別主要表現在什么方面?
- 5、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存在的關系有:
- 6、試比較刑事訴訟法與行政訴訟法的異同。
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存在的關系有
【答案】:AC 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存在的關系有先后關系、移送關系和排斥關系。
答案:A, C 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存在的關系有先后關系、移送關系和排斥關系。
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聯系: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都是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而設立的,相互影響:涉及到對公民權利的侵犯或者犯罪行為的指控,會同時涉及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工作。
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存在的關系有哪些
【答案】:AC 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存在的關系有先后關系、移送關系和排斥關系。
答案:A, C 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存在的關系有先后關系、移送關系和排斥關系。
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聯系: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都是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而設立的,相互影響:涉及到對公民權利的侵犯或者犯罪行為的指控,會同時涉及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工作。
行政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沖突:行政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案件產生的原因不同。行政案件因行政管理或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而產生;刑事案件因違反刑法而產生;針對的行為和適用對象不同。行政案件行政違法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沖突,刑事案件針對的是犯罪行為。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區別在于:前者是觸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沖突,國家為追究其刑事責任而進行偵察、起訴、審判等一系列活動的案件,后者是公民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而提起訴訟的活動。
法律分析:行政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有:行政案件的責任力度比刑事案件的責任力度小,因為刑事案件中的刑事責任是一種最嚴厲的責任;行政案件的被告一定是行政機關,但刑事案件的被告不是行政機關,刑事案件的被告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行政案件的上訴期是15天,而刑事案件的上訴期是10天。
【法律分析】:適用法律不同。民事主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行政主要適用行政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刑事主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舉證責任不同。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區別如下: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定義不同:刑事案件是指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受到了侵害。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區別有哪些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區別有:(1)案件產生的原因不同。行政案件因行政管理或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而產生;刑事案件因違反刑法而產生;(2)針對的行為和適用對象不同。行政案件行政違法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刑事案件針對的是犯罪行為。
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區別主要表現在什么方面?
法律分析:案件的性質不同。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審理的目的和結果不同。審判的依據不同。
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區別主要表現在.案件性質不同、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起訴的先行條件不同、適用法律依據不同。民事訴訟管轄民事糾紛(就是民告民,刑事訴訟負責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官告民,行政訴訟主管行政糾紛。
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訴訟制度,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案件的性質不同。行政訴訟審理的是行政案件,被告是因行使行政權而與相對一方當事人發生爭議的國家行政機關;刑事訴訟所審理的是刑事案件,被告是被指控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2)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存在的關系有:
1、【答案】:AC 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存在的關系有先后關系、移送關系和排斥關系。
2、答案:A, C 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存在的關系有先后關系、移送關系和排斥關系。
3、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聯系: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都是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而設立的,相互影響:涉及到對公民權利的侵犯或者犯罪行為的指控,會同時涉及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工作。
4、先后關系,排斥關系。根據查詢中國新聞網顯示,先后關系:在某個違法行為同時侵犯行政權和刑事權的情況下,應先進行行政訴訟,而后進行刑事訴訟。排斥關系:在某個違法行為同時構成行政違法和犯罪的情況下,只能進行刑事訴訟,而不能進行行政訴訟。
5、排斥關系。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可能發生沖突的,原則上不同時進行,當事人也不得同時提起。
6、最后是排斥關系。在某一些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有可能存在沖突的,我們認為不能同時進行,案件里的當事人也不可以同時提起訴訟。
試比較刑事訴訟法與行政訴訟法的異同。
1、訴訟主體。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國家專門機關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沖突,而行政訴訟法為人民法院。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為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被告;在行政訴訟中為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2)訴訟原則。
2、法律分析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沖突:案件的性質不同。行政訴訟審理的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沖突,被告是因行使行政權而與相對一方當事人發生爭議的國家行政機關;刑事訴訟所審理的是刑事案件,被告是被指控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3、地域管轄原則:民事訴訟中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為原則,存在特殊地域管轄規定;刑事訴訟中以犯罪地法院管轄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轄為輔,還有其他特殊地域管轄規定;行政訴訟中一般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也有其他特殊地域管轄規定。
4、不同點:規范的案件類型不一樣。民事訴訟一般情況下是“誰主張、誰舉證”,只有在特殊侵權(如環境污染糾紛、醫療糾紛等)實行舉證倒置。行政訴訟一般情況下是舉證倒置,原告只需要推動訴訟,只有在申請性質的行政審批行為,原告應當對自己的申請行為進行一定的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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