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簡述幾種中世紀具有典型意義的法律制度體系。
- 2、德國刑事訴訟程序內容簡介
- 3、分析比較英美的司法制度體制
- 4、兩大法系刑事訴訟模式的區別和聯系
- 5、外法史司法審判權哪一部分的
- 6、外國法制史司法制度
簡述幾種中世紀具有典型意義的法律制度體系。
1、在中世紀形成了英吉利法的三種基本形式――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
2、戰國以后的古代法制(封建法制時代)戰國以后的古代法制,一般是指戰國以后至鴉片戰爭以前中國各主要封建王朝的法律制度,在時間上包括自公元前475年至公元1840年這兩干余年的法制歷史。 自春秋以后,中國開始有了向全社會公布的成文法,從此,中國的法律開始由原來的不公開的狀態,過渡到以成文法為主體的狀態。
3、在所謂的封建“權利”中,由聯姻所致的王朝繼承具有特殊的意義。在中世紀乃至近代早期的歐洲,王朝繼承在國際政治中發揮著相當大的作用,通過王朝世襲體系安排的個人繼承是國家生存的自然伙伴,王室成員之間的聯姻可以導致國家像財產一樣合并或甚至瓜分。
4、法典化的成文法體系包括: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在法官的作用上,大陸法系要求法官遵從法律明文辦理案件,沒有立法權。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確,強調制定法的權威,制定法的效力優先于其他法律淵源,而且將全部法律劃分為公法和私法兩類,法律體系完整,概念明確。
5、它是一部典型的資產階級早期的民法典。在法典中,與自由競爭的經濟條件相適應,體現了“個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這一立法精神。(2)法典貫徹了資產階級民法原則,具有鮮明的革命性和時代性。(3)法典保留了若干舊的殘余,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傳統法律制度。
6、我國民法作為調整社會商品經濟活動的基本法,是千千萬萬種商品關系的抽象化的法律現象,而調整商品經濟關系的商事法規不過是民法原則在具體領域中的表現,是民法規范在某些經濟活動中的具體化。
德國刑事訴訟程序內容簡介
1、最重要的是,德國提供了一種制度,法院承擔“發現事實真相”的責任,并允許當事人深度介入訴訟程序。這使得德國的制度在英美和大陸傳統中取得了最佳的混合,并取得了一定成就。自1877年以來,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了多次修改,特別是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方面得到了顯著加強。
2、年,他在弗萊堡大學獲得了法學博士學位。1985年,他獲得了大學授課資格。從1986年起,他一直擔任隆大學刑事法律教授。托馬斯·魏根特的著作豐富多樣,涉及刑事訴訟的多個方面。
3、西方國家刑事訴訟法普遍允許當事人,包括檢察官、被告人和自訴人享有上訴權。在某些情況下,如日本,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和保佐人可在被告人同意下進行上訴,但死刑判決不得放棄上訴權利。
4、德國的起訴程序與中國不同,它不是獨立的訴訟程序,而是作為偵查終結的一種結果,偵查和起訴一起組成審判前程序。德國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的職責之一是領導和指揮警察進行偵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5、德國的起訴不作為一個獨立的程序,而是與偵查共同組成審判前程序。德國的檢察機關對應設置在各級法院內。德國刑事訴訟法典規定,除了8類輕微的刑事案件為自訴案件以外,都是公訴案件。
分析比較英美的司法制度體制
外國法制史中德國刑事訴訟制度發展史的英美司法制度有著獨特德國刑事訴訟制度發展史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機制。英國的法院體系經歷過變革德國刑事訴訟制度發展史,最初分為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德國刑事訴訟制度發展史,19世紀末統一后,如今分為高級法院(上議院、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和最高法院)和低級法院。
不同點方面,在法律淵源上,英美法系以判例法為主要法律淵源,法官判決可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先例;大陸法系以制定法為主要淵源,法律由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典等規范性文件構成。
最后,檢察官制度的不同也是兩大法系檢察機關的顯著區別之一。這種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其一,檢察官選任途徑的不同。
英美政體,一個有“君”,一個無“君”;國家元首一個無實權,一個有實權;國家元首產生方式一個為世襲,一個為選舉;國家元首與議會(國會)的關系一個不對等,一個平行分立。接下來,筆者將從政治文化視角分析這一現象。
美國司法德國刑事訴訟制度發展史:美國是英、美法系國家。美國司法制度的主要特點有:貫徹三權分立的原則,實行司法獨立;法院組織分為聯邦和地方兩大系統;聯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審查權;等等。司法組織法院組織復雜,分為聯邦法院和州法院兩大系統,適用各自的憲法和法律,管轄不同的案件和地域。
- 英美法系法官首先考慮歷史判例,將案件事實與判例相比較,從而得出適用的法律規則。 判例地位的差異 - 在大陸法系中,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淵源,不具有普遍約束力。- 而在英美法系中,判例是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后續案件具有約束力。
兩大法系刑事訴訟模式的區別和聯系
1、英國在傳統上是由警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的權限和作用較小。美國起訴有兩種形式,一是經大陪審團審查后批準的起訴書,二是檢察官提出的告發書。大陸法系國家的檢察機關及其制度比較完備。
2、法國沒有自訴案件,公訴案件均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提起,但重罪案件必須經過兩級預審,即預審法官預審和上訴法院刑事審查庭預審,經刑事審查庭裁定起訴,重罪法庭才能受理。德國的起訴不作為一個獨立的程序,而是與偵查共同組成審判前程序。德國的檢察機關對應設置在各級法院內。
3、兩大訴訟模式的比較 職權主義模式:這種模式主要存在于大陸法系國家。其特點是法官在訴訟過程中起主導作用,對訴訟的進行以及證據的調查以法院為主。法官作為積極的審判者,不僅負責指揮和主持法庭審判,還可以依職權調查搜集證據,并將獨立查證的證據作為裁判的依據。
4、大陸法系源自羅馬法,而英美法系與之不同,未繼承羅馬法傳統。這種差異導致了兩大法系在法律體系結構上的顯著不同,例如大陸法系偏好成文法,而英美法系則側重于判例法。 對不同法系間差異的研究具有重大意義,有助于各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5、- 英美法系訴訟程序以原告和被告為中心,法官扮演仲裁人角色,陪審團負責事實和法律基本結論。 法律思維方式的差異 - 大陸法系法官主要從現有法律規定中尋找適用的法律條款,將其與事實聯系起來得出結論。- 英美法系法官需要從判例中抽象出法律原則,并將其應用到具體案例中。
外法史司法審判權哪一部分的
屬于法院組織。在封建社會,法國已有獨立的法院系統,即王室法院、領主法院和城市法院,后來設立了終審法院即巴黎高等法院及其所屬是省高等法院。在訴訟程序上,先適用控告式訴訟,后來采用糾問式訴訟。民事訴訟制度。1806年《法國民事訴訟法》于1807年1月1日公布實施。法典共2篇1042條。
司法行政權包括兩部分:(1)在法院內部,除審判權之外,法院的財政、人事任免、司法裁判以及其它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等行政權。(2)在法院外部,偵查權、公訴權、法律監督權、監管權、司法考試、非訴法律事務以及法律職業管理等。
御史除了具有監察職能外,還有一定的司法審判權,這是中國御史監察制度的一個特點。這種情況除了前面提到的小三司外,如遇有特別重大案件時,可由大理寺卿、刑部尚書、御史中丞共同審理,稱為三司推事。
在中國,司法機關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大類。另外,公安機關可以被認為是司法機關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職能時則不屬于司法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偵查部門、軍隊保衛部門等其他負有刑事偵查權的機關在進行刑事訴訟的過程中其角色同公安機關。
御史除了具有監察職能外,還有一定的司法審判權,這是中國御史監察制度的一個特點。這種情況除了前面提到的小三司外,如遇有特別重大案件時,可由大理寺卿、刑部尚書、御史中丞共同審理,稱為三司推事。 地方官制 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說安史之亂以前是州(府)、縣二級制;至唐中后期則演變為道、州、縣三級制。
外國法制史司法制度
外國法制史中的司法制度展示德國刑事訴訟制度發展史了各國獨特的法律體系和訴訟程序。法國的司法體系中德國刑事訴訟制度發展史,1806年的民事訴訟法典確立德國刑事訴訟制度發展史了訴訟自主原則,國家機關在必要時干預訴訟,對債權保護詳細規定,歷經170年直到1976年被新法典取代。
外國法制史中的英美司法制度有著獨特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機制。英國的法院體系經歷過變革,最初分為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19世紀末統一后,如今分為高級法院(上議院、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和最高法院)和低級法院。
國家司法考試理論法學要義概覽理論法學部分主要涵蓋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中國法制史和外國法制史,以及憲法和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等核心內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部分分為三章,分別是基本理論、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探討法治理念的理論基礎和實踐指南。
司法考試目前所涉及科目主要包括德國刑事訴訟制度發展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 、憲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 、國際經濟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刑法學 、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民法學(含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商法、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司法考試外國法制史名詞解釋:德國民法典,1900年德國民法典是一部由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過渡時期的民法典,是大陸法系中最重要的民法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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