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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如何進行工傷認定
- 2、傷殘軍人如何重新鑒定傷殘等級
- 3、軍殘舊病復發算工傷嗎
如何進行工傷認定
法律主觀:如何進行工傷認定 所在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 職業病 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主觀:工傷認定在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申請工傷認定的方式有以下兩種:通過單位:由單位申請,一般單位交納工傷保險的話,單位會申請;自己申請:單位不給申請的情況下,自己申請。受傷比較嚴重的情況下,通過正常程序解決,可以最大限度保護合法權益。
傷殘軍人如何重新鑒定傷殘等級
殘疾的等級,根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確定,由重到輕分為一級至十級。作戰傷殘或者因公致殘的軍人,醫療后符合傷殘等級評定條件的,應當評定傷殘等級。
殘疾軍人證的有效期為十年,在期滿之時就可以免費換證,并沒有規定一定要再次進行殘疾人鑒定。只有在殘疾類別或殘疾等級發生變化的時候才需要再次進行殘疾登記鑒定 。
第十七條、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由軍隊規定的審批機關在醫療終結后負責評定傷殘等級,發給《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役后一般不再辦理。
可以評定殘疾等級。\x0d\x0a現役軍人被評定殘疾等級后,在服現役期間或者退出現役后殘疾情況發生嚴重惡化,原定殘疾等級與殘疾情況明顯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申請調整殘疾等級的,可以重新評定殘疾等級。
申請流程(1)申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幫助申請,下同)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沒有工作單位的或者以原致殘部位申請評定殘疾等級的,可以直接向戶籍地縣級人民 ***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申請) 。
軍殘舊病復發算工傷嗎
法律分析:在軍隊因公傷殘的軍人,取得傷殘軍人證書的,到用人單位退休后舊傷復發的,依然視同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主觀:因工作原因舊傷復發,是突發事故造成的舊傷復發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視為工傷。不是在本單位的工作場所工傷復發不能認定為工傷。
可以認定為工傷,所以公司單位扣你的錢,你可以向他討個說法,因為你是屬于舊病復發的。所以應該算作工傷。這種事時有發生,基本上作為公司的角度講,都是為了省錢之類的。你可以找他要回工資,但是賠償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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