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買社保離職補償標準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工作5年未簽勞動合同未交社保,自動離職了,有什么補償,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不買社保離職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本文目錄
- 公司沒有簽勞動合同,沒有購買社保,員工離職需要交接嗎
- 工作5年未簽勞動合同未交社保,自動離職了,有什么補償
- 單位從未繳納過任何社保,離職以后可以補償或者補繳嗎
- 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過社保,現已主動辭職,能否向單位申請補償應該怎么辦
- 公司未交社保,離職后如何能領取失業金,或者如何要求公司給予補償
公司沒有簽勞動合同,沒有購買社保,員工離職需要交接嗎
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購買社會保險,員工離職也是需要給公司做必要的工作交接。例如交還工作資料、工具等。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
1、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后,開庭,然后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作5年未簽勞動合同未交社保,自動離職了,有什么補償
你好!職工離職時,需要詳細梳理自己應當得到的補償。在這些補償中,不僅僅有經濟補償金。
一、關于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問題。(一)《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因此,用人單位未為你交納社保費,你是可以主動離職并主張經濟補償金的。但是,各省法院有不同的判決。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問題。(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30天內與勞動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滿一年后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因此,你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從第二月至第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的一倍工資。但是,因為雙倍工資對用人單位具有懲罰性,不屬于勞動者的工資,其仲裁時效為一年,你已經超過了仲裁時效。三、關于失業保險損失問題。失業保險損失是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況,因為你是自動離職,所以你是不能辦理社保登記,享受失業失業保險金的。四、關于補繳社保費問題。補繳社保費是行政權,因而司法權不予介入。勞動者可以向人社部門反映用人不部門要求補繳社保費。目前,有的地方是由稅務局負責追繳社保費。追繳社保費只能向行政部門投訴,不能向法院起訴。五、關于帶薪年休假問題。職工只要能夠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可向下一年結轉一年。用人單位不職工休息的,要給予加班費等待遇。帶薪年休假工資按照正常工資的三倍發放。六、關于繳存住房公積金問題。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具有很強的行政權性質,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是強制性的,不存在住房公積金追繳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只能向住房公積金中心投訴要求追繳。單位從未繳納過任何社保,離職以后可以補償或者補繳嗎
如果自身所在的工作單位從未給自己建立過養老保險待遇,那么這種情況下,自己離職以后能否獲得補償待遇呢?實際上這個經濟補償的待遇是要根據離職的條件來決定的,因為自身離職那么就不能夠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了,除非是單位單方面你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的存續年限,來決定你是否可以獲得幾個月的經濟補償。
因為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么是具備享受經濟補償的條件的。比如說你在原工作單位工作了10年,那么你就可以獲得10個月的工資補償,這個工資補償是根據你自己的全額工資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來決定,如果說你的全額工資高于社會平均工資,那么就按照你本人的全額工資來進行補償,如果說社會平均工資高于你本人的全額工資,那么就按照社會平均工資來給予補償。
但是如果你是自己主動離職的,那么很明顯是不享受到這個經濟補償的待遇。因為自己主動離職是不具備享受經濟補償待遇和領取失業金待遇條件的,所以說只能夠放棄這個經濟補償了,但是對于你個人社保的補交,這個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因為社保的交費是屬于法定的責任和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只要企業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所以說,交納社保或者補繳社保是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企業單位都不能夠拒絕來承擔社保的待遇。
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過社保,現已主動辭職,能否向單位申請補償應該怎么辦
根據你提供的信息,單位沒有給你繳過社保,現已主動辭職,我認為可以向單位申請補償。理由如下:
一、《勞動法》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沒有給你繳過社保是單位未盡法定義務,是一種違法行為。
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這一規定,單位沒有給你繳過社保,你主動辭職,解除勞動關系,有法可依,是合法行為。
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的。
對照以上規定,單位未給你繳社保違法在先,然后你主動辭職解除勞動關系在后,合法合理,也符合支付經濟補償的條件,所以你向單位提出補償申請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目前情況下,建議你還是先向單位提出申請,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怎么辦呢?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
也就是說協商不成,就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反映、申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司未交社保,離職后如何能領取失業金,或者如何要求公司給予補償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結合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及企業法律顧問服務的實踐,分析建議如下:
1、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前提條件是勞動者已經參加了社會保險中的失業保險,在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后,勞動者離職后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通常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60天之內前來辦理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部門備案。
2、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交失業保險,勞動者不能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原因給勞動者造成的損失,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3、建議: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或申請勞動仲裁 *** 。
好了,文章到這里就結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不買社保離職補償標準和工作5年未簽勞動合同未交社保,自動離職了,有什么補償問題對您有所幫助,還望關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