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一種危險的行為,會嚴重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果醉駕被查處,將會受到交通行政處罰。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罰款期限是從何時開始計算的。本文將為大家詳細解析醉駕收到交通行政處罰書那天算不算罰款期限開始。
1.罰款期限是從收到通知書的次日開始計算
交通行政處罰是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進行的行政處罰,包括罰款、暫扣駕駛證等。而罰款期限是指違法行為人應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罰款的期限。那么,醉駕收到交通行政處罰書那天算不算罰款期限開始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說,罰款期限是從收到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次日開始計算。
2.罰款期限一般為15天
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一般會在收到后的3-5天內送達到違法行為人手中。因此,如果醉駕收到交通行政處罰書那天算不算罰款期限開始,答案是不算,罰款期限是從次日開始計算。一般罰款期限為15天,如果超過了規定期限,就會被追加罰款或者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3.如何避免醉駕罰款
醉駕是一種危險的行為,不僅會危及生命安全,還會受到交通行政處罰。為了避免醉駕罰款,我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飲酒后不開車,也不讓醉酒的人開車;
(2)提前做好交通出行計劃,避免飲酒后需要開車;
(3)如需開車,應該選擇代駕或者打車等安全的交通方式。
總之,醉駕是一種極其危險的行為,不僅會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還會受到交通行政處罰。如果不想被罰款,我們應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飲酒駕車,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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