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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婚假規定
1、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員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個地方工作的;如果員工在其他地方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員工本人到其他地方處理喪事,可以根據距離給予距離假。
2、婚假天數:通常按3天計算。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通常都按最長3天計算。
3、法律客觀:《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4、一般是3到15天。看具體情況。新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婚喪假 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5、國家規定的婚假有關規定 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2013年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我國《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中國港臺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18歲、女不得早于16歲。我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
《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現行《婚姻法》規定,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
中國港臺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18歲,女不得早于16歲。中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男女法定結婚年齡我國的婚姻法規定,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法定結婚年齡歷年變化
1、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關于結婚年齡的規定,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始得結婚。
2、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關于結婚年齡的規定: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始得結婚。
3、法律分析: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20歲,女18歲。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22歲,女20歲。
4、大多數國家的合法結婚年齡大多在18歲或16歲。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認為,合法結婚年齡不應低于15歲。但因宗教、民族、種族、地區、生育政策等因素,尤其在 *** 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普遍低。
5、隨著時間的推移,法定結婚年齡也發生了一些變化。在當前,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性22歲、女性20歲,但許多人已經開始質疑這個規定是否仍然適用于當代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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