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建筑工人超齡無法進工傷的協議,以及建筑工地超齡人員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超過法定年齡農民工在建筑工地上班受傷、能算工傷嗎,怎樣賠償呢、具體有那些賠償項目呢
- 2、建筑工人超年齡不能參工傷保險怎么辦
- 3、咨詢一下,建筑公司因農民工年齡超過六十歲不能入工傷保險而拒收是否是侵犯了?
- 4、超齡員工買不了工傷怎么辦
- 5、員工年齡已超過60歲無法保工傷保險,企業該怎么寫協議,急
超過法定年齡農民工在建筑工地上班受傷、能算工傷嗎,怎樣賠償呢、具體有那些賠償項目呢
一、是否工傷問題。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的前提是存在合法的勞動關系,包括有明確的勞動合同的合同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兩種。而此例中,受傷職工已經超出了法定工齡。此種情況目前在《條例》中未明確規定,各省依據《條例》制定的《實施細則》中各不相同,大致分以下幾種情形:
1、雖然職工已經超過法定工齡,但是單位在聘用后,仍然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此時應按未退休職工予以認定為工傷,并享有相應的工傷待遇。
2、單位沒有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因其超齡,按民事糾紛解決,走法院系統判定解決。
3、單位沒有為其繳納工傷保險,雙方協商以向勞動局工傷管理部門申請委托鑒定的方式解決,即參照工傷鑒定標準及工傷賠償標準解決。
[img]建筑工人超年齡不能參工傷保險怎么辦
1、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與再就業時的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用工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再就業受傷不應認定為工傷。
2、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其再就業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用工關系符合民事雇傭關系的特征,其在務工中受到的事故傷害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
咨詢一下,建筑公司因農民工年齡超過六十歲不能入工傷保險而拒收是否是侵犯了?
建筑公司因農民工年齡超過六十歲不能入工傷保險而拒收,并非是侵犯了農民工的權利,而是對這位農民工的負責。因為建筑工地的施工有一定的風險,負責任的建筑公司都要為其購買保險,拒收超過年齡而不能進保險的人員,是一種負責任的正確做法,無可非議!
超齡員工買不了工傷怎么辦
超齡員工不可以購買工傷保險,員工一旦達到退休年齡,單位應該給與退休,終止勞動合同,所以單位不比為超齡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在保險里面,超齡員工獨自購買工傷保險一般較難,保險公司一般也不給承保。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 *** 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員工年齡已超過60歲無法保工傷保險,企業該怎么寫協議,急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也就是說,即使不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也不是單位職工了,應該辦理退休,單位即使再用,也不屬于勞動合同,不能參加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對于超過退休年齡單位依然在使用的,發生工傷事故,不能按照工傷辦理,應該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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