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行政行為的性質分類:行政違法可以按照行政行為的性質,即是否構成犯罪來分類,其中有一些行政行為是構成犯罪的,這些行政行為被稱為行政犯罪;而另一些行政行為則不構成犯罪,這些行為被稱為行政違法行為。
2、按照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分類:行政違法行為可以按照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分類,即按照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來分類,這種方式的分類主要是按照行政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律來分類,其中一些行政行為是違反了法律的,這種行為被稱為違法行為;而另一些行政行為則是合法的,這種行為被稱為合法行為。
3、按照行政行為的結果分類:行政違法行為可以按照行政行為的結果分類,即按照行政行為的結果來分類,這種方式的分類主要是按照行政行為是否造成了不良影響來分類,其中一些行政行為是造成了不良影響的,這種行為被稱為有害行為;而另一些行政行為則是沒有造成不良影響的,這種行為被稱為無害行為。
4、按照行政行為的主體范圍分類:行政違法行為可以按照行政行為的主體范圍分類,即按照行政行為的主體范圍來分類,這種方式的分類主要是按照行政行為影響的范圍來分類,其中一些行政行為是影響范圍較小的,這種行為被稱為小范圍行為;而另一些行政行為則是影響范圍較大的,這種行為被稱為大范圍行為。
結論: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行政違法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式進行分類,這些方式包括按照行政行為的性質分類、按照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分類、按照行政行為的結果分類以及按照行政行為的主體范圍分類。這些分類方法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行政違法,并為相關部門提供更加有效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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