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最高院:被執行人沒財產?通過這11種訴訟即可擴大執行財產范圍!
- 2、法人人格混同的案例分析
- 3、原告是公司的他可以同時起訴對方個人和他公司嗎?
- 4、起訴公司可以凍結法人的個人賬戶嗎
- 5、公司人格混同法律后果
- 6、民事抗訴如何走出監與訴的尷尬
最高院:被執行人沒財產?通過這11種訴訟即可擴大執行財產范圍!
撤銷權訴訟:針對被執行人的無償或低價轉讓財產、放棄債權豁免債務、物品高買低賣等行為,債權人可對被執行人及第三人提起撤銷權訴訟,以追回被處分的財產。
當被執行人的財產或經營活動受到中介機構故意作出的虛假驗資、評估報告損害時,債權人有權要求在過錯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責任。
第十條財產刑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犯罪分子的財產在異地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第十一條自判決指定的期限屆滿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對于沒有法定減免事由不繳納罰金的,應當強制其繳納。
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嗎?被執行人名下沒有財產不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確定沒有財產倒還債務的,并且沒有隱藏財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等情形的,是不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若被執行人真無財產,那么法院執行人員是不可以抓人的也就是司法拘留;假如被執行人有錢但給隱匿或者轉移了(比如將房產車輛存款等財產登記在他人的名下),那么法院在查明情況后,可以拘留被執行人,若情節嚴重,可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這樣性質就會由司法行政責任演變為刑事責任。
法人人格混同的案例分析
1、**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案例**:中信浩華公司作為武漢信邦公司的控股股東,通過共用辦公地點、企業電子郵箱、財務人員及轉賬行為等,與武漢信邦公司形成人格混同。法院據此判定中信浩華公司應對武漢信邦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案例法人人格混同下的責任共擔案情簡介2005年11月13日,原告浙江某紡織服飾公司與第一被告上海某商務公司簽訂一份PPG服飾中國供應商采購合同,第一被告依合同陸續下單要求原告定作各種面料,并將貨物交給浙江某制衣公司。
3、財務混同表現為共同使用賬戶,資金混用,未進行必要區分,損害債權人利益。逆向混同案例涉及中森華投資公司與中森華置業公司的關系,法院通過分析工商登記、股東持股比例、公司財產獨立性證據等,認定兩公司構成人格混同。
4、實踐中,適用該制度時,應注重列明實施濫用行為的股東為被告,且需有明確的法律事實和證據支持,如“人格混同”或“資本顯著不足”等。總的來說,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運用需要審慎且具體分析案件,它旨在維護公司債權人的權益,但并非全面否定股東責任,而是作為對有限責任原則的例外。
5、縱向混同:/法律的雙刃劍,《公司法》和《民法典》明確指出,若濫用法人獨立地位,相關責任人可能面臨連帶責任的指控。例如,當一個公司的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可能會波及到股東的個人財產。
原告是公司的他可以同時起訴對方個人和他公司嗎?
1、如果原告認為個人和他的公司財務存在混同,可以起訴被告個人以及公司。或者是被告個人有欠款,在公司具有股份,起訴被告個人查封財產的時候可以查封被告所占的股份份額。法律分析可以執行被告在公司的股份。
2、法律分析:如果你認為個人和他的公司財務存在混同,可以起訴他個人以及公司。或者是他個人有欠款,在公司具有股份,起訴他個人查封財產的時候可以查封他所占的股份份額。
3、起訴公司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將法定代表人作為共同被告。如果公司的行為是由法定代表人決策或授權的,或者法定代表人直接參與了違法行為,那么原告可以將其列為共同被告。在起訴過程中,原告需要充分收集證據并注意相關法律問題,以確保訴訟的順利進行。
4、【法律分析】能,起訴公司法人欠款可以一并起訴股東。股東是公司的投資人與公司運營存在較強的關聯性,原告的起訴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則可以起訴股東。起訴公司不可以連帶法定代表人。
起訴公司可以凍結法人的個人賬戶嗎
通常而言,向企業提起訴訟無法直接查封法人的個人賬戶。然而,如有足夠證據表明公司財產與法人私產混同或是法人須負債務連帶責任等特殊情況,才可申請凍結其個人賬戶。在民事糾紛中,法庭僅許可針對公司財務進行保全措施。若原告欲指控法人負責公司債務,必須出示相關憑證,經過法庭核實后方能申請凍結法人賬戶。
法律分析:不行。公司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代公司作出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兩者在法律上是相互獨立的,其財產也相互獨立。除非法定代表人同時也是公司股東,且其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存在混同,在訴訟中被列入共同被告,則其個人財產可應申請人要求而被保全。
公司被起訴,法人賬戶會被凍結嗎公司被起訴,法人賬戶是否會被凍結,視情況而定:(1)一般情況下,公司賬戶被凍結后法人的賬戶不會被凍結,因為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賬戶;(2)如果公司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可能會被凍結。
一般來說,不可以,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具有獨立的財產權、人格權和責任能力,是不會涉及到股東個人的,股東僅在出資份額內對公司承擔責任,但是如果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被起訴會凍結法人賬戶嗎公司賬戶被凍結后法人的賬戶不會被凍結。因為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賬戶,但是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人格混同法律后果
1、如發生此種人格混同,則可能觸發公司面紗原則,使員工需承擔公司債務連帶責任。例如,員工以個人身份從事公司業務并私吞收入,或擅自處置公司財產,均有可能被視為違法行為。然而,判定人格混同還需結合財務混同、業務混同、人員混同等眾多要素進行復雜評估。
2、公司人格混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律師解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法律主觀:公司人格混同的認定是:如果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視為人格混同,則股東不再僅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而是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4、公司人格混同法律后果 關聯公司人格混同,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關聯公司相互之間對外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即使具有關聯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但實際上未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也不能否認公司的法人人格。
民事抗訴如何走出監與訴的尷尬
1、民事抗訴的現實困境——“監”與“訴”的尷尬 民事訴訟法賦予基層人民檢察院對法院審判活動的法律監督權和 對人民法院民事裁判結果的提請抗訴權。審判實務中中級人民法院常常將抗訴再審案件交由原審基層法院審理。基于同級檢察原則,抗訴再審案件也基本上由基層檢察院派員出庭參加抗訴。
2、檢察院民事抗訴流程有立案審查、決定提出抗訴、制作抗訴書、派員出席法庭。(一)立案審查作為一種事后監督,人民檢察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發現人民法院裁判的錯誤:第一,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訴;第二,國家權力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轉辦;第三,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第四,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
3、法律分析:上訴必然引起二審程序;但申訴僅是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重要材料來源,是否能夠引起審判監督程序必須由司法機關對申訴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生效裁判確有錯誤、并符合法律規定的重新審判的條件,才能開始審判監督程序。
4、首先,敢抗是辦案人應具備的思想素質。敢抗,就是要提高思想認識,堅決依法履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對民事審判活動監督的職責,要克服畏難情緒和精神狀態不佳問題,要有克服困難,排除干擾,依法監督,維護法律尊嚴的勇氣,對于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堅決提出抗訴,不以法院是否改判作為提出抗訴的標準。
5、如果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原審有錯誤,就會向同級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或者直接提出抗訴。申訴是指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