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傾銷的認定程序是怎樣的過程,以及傾銷 認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什么叫做反傾銷和反傾銷稅.怎樣才算是傾銷
- 2、傾銷如何確定
- 3、判定一國某類商品傾銷的標準是什么
- 4、產品的傾銷是如何確定的?
- 5、請論述反傾銷調查的基本程序
- 6、反傾銷措施的采取條件、調查程序和具體措施?
什么叫做反傾銷和反傾銷稅.怎樣才算是傾銷
1、反傾銷指對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采取的 *** 措施。一般是對傾銷的外國商品除征收一般進口稅外,再增收附加稅,使其不能廉價出售,此種附加稅稱為“反傾銷稅”。
2、反傾銷稅是指進口國海關對外國的傾銷貨物,在征收關稅的同時附加征收的一種特別關稅,其目的在于 *** 傾銷,保護國內產業。 *** 機構對該項產品價格狀況及產業受損害的事實與程度進行調查,確認出口國低價傾銷時,即征收反傾銷稅。
3、反傾銷稅是指一國對本國進口商征收的一種關稅,以防止其他國家傾銷。
4、反傾銷的概念 指對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采取的 *** 措施。一般是對傾銷的外國商品除征收一般進口稅外,再增收附加稅,使其不能廉價出售,此種附加稅稱為“反傾銷稅”。
傾銷如何確定
出口價格低于正常價格的差額即為傾銷幅度。因此,確定是否存在傾銷,必須首先明確正常價格的確定標準。 ①正常價格。正常價格一般是指相同產品在出口國正常貿易中用于消費時的國內銷售價格。
【答案】:ABC在認定某一進口產品是否構成傾銷時,必須首先確定該產品的正常價值和出口價格,其次在可比的基礎上將兩者進行比較,如果出口價格高于或等于正常價值,則不構成傾銷;反之,則構成傾銷,兩者之間的差額即為傾銷幅度。
第三條 傾銷,是指在正常貿易過程中進口產品以低于其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對傾銷的調查和確定,由商務部負責。
【答案】:ABC 解析本題所要考核的知識點是傾銷的確定。傾銷是指在正常貿易過程中進口產品以低于其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進入我國市場的貿易行為。確定傾銷的方法,是對正常價值與出口價格進行比較。
就可以對傾銷產品征收反傾銷稅,不過還得必須符合下面三個基本條件:確定存在傾銷的事實;確定對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威脅,或對建立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確定傾銷和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傾銷的確定 傾銷的確定是實施反傾銷措施的首要條件。
判定一國某類商品傾銷的標準是什么
1、第一,傾銷是一種人為的低價銷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據不同的市場,以低于有關商品在出口國的市場價格對同一商品進行差價銷售。
2、出口價格低于正常價格的差額即為傾銷幅度。因此,確定是否存在傾銷,必須首先明確正常價格的確定標準。 ①正常價格。正常價格一般是指相同產品在出口國正常貿易中用于消費時的國內銷售價格。
3、反傾銷的概念 指對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采取的 *** 措施。一般是對傾銷的外國商品除征收一般進口稅外,再增收附加稅,使其不能廉價出售,此種附加稅稱為“反傾銷稅”。
產品的傾銷是如何確定的?
出口價格低于正常價格的差額即為傾銷幅度。因此,確定是否存在傾銷,必須首先明確正常價格的確定標準。 ①正常價格。正常價格一般是指相同產品在出口國正常貿易中用于消費時的國內銷售價格。
商品傾銷認定的條件為: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或公平價值的價格銷售;這種低價銷售的行為給進口國產業造成損害,包括實質性損害、實質性威脅和實質性阻礙;損害是由低價銷售造成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法律主觀:傾銷的構成要件 一國的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進入另一國市場而使得另一國國內有競爭能力的產業受到損害的行為即為傾銷。
請論述反傾銷調查的基本程序
1、反傾銷調查程序通常包括提起調查申請、立案、調查、裁定、行政審查與司法審議等。反傾銷調查涉及的利害關系方包括:被調查產品的出口經銷商、進口經營商或外國生產商;同業工會或商會;出口成員方的 *** 等。
2、傾銷存在。損害存在。傾銷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在這三個條件都具備的情況下,就會出現國際反傾銷。調查程序。初步裁定。
3、反傾銷調查機構——商務部。涉及農產品反傾銷的國內產業損害調查由商務部會同農業部進行。 反傾銷調查的發起。反傾銷調查有兩種發起方式,即申請發起和主動發起。
4、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反傾銷調查申請及立案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指定進出口公平貿易局負責實施本規則。
5、一般來說,反傾銷調查的程序基本相同,包括發起申請、初步調查、正式調查、臨時措施和最終裁決等環節。在初步調查階段, *** 要求廠商提供相關數據,如成本、定價、銷售量等,以幫助 *** 判斷是否進行正式調查。
反傾銷措施的采取條件、調查程序和具體措施?
對傾銷行為實施反傾銷措施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進口產品存在傾銷;(2)國內產業存在損害;(3)傾銷和國內產業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臨時措施有兩種:一是征收反傾銷臨時稅,時間一般不超過4個月,特殊情況下如需延長,也不得超過9個月;二是提供擔保,即出口商支付現金或保證金,其數額相等于臨時預計的反傾銷稅。臨時措施應從反傾銷調查開始之日起60天后采用。
反傾銷措施的實施必須具備三個基本條件:第一,傾銷的存在;第二,損害的存在;第三,傾銷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傾銷的確定 傾銷的確定是實施反傾銷措施的首要條件。
關于傾銷的認定程序是怎樣的過程和傾銷 認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