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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二審判決拖延怎么辦
1、刑事案件二審判決后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刑事訴訟缺席宣判,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刑事訴訟缺席宣判,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決的執(zhí)行。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申訴人的范圍是指:(1)當事人,包括自訴人、被害人、被告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不服刑事二審判決、裁定的,一般應向原終審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訴。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的申訴,也可以向作出刑事二審判決、裁定的上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申訴人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訴并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后仍不服的,應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3、當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決的執(zhí)行。申訴人的申訴內容,可以是對第 一審 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進行申訴,也可以對第 二審 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進行申訴。
4、申訴需要能推翻原判決的新證據(jù),否則法院不會采納,比正常的一審二審嚴格的多,還是去法院問問,估計是駁回了 法院有點拖延,一般來說屬于偷懶,建議經常跟法院聯(lián)系,找找庭長、主管院長,跟刑事訴訟缺席宣判他們交流,敦促早點審查。
5、可以是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進行申訴,也可以對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進行申訴。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應當接受申訴人提出的申訴,并按訴訟程序進行審查處理。對審查的結果,應用書面形式通知申訴人。
6、案件若是經過二審了,最終案件的結果就要等待二審的判決或者裁決。
刑事案件被告拒絕開庭怎么辦
如果是自訴案件刑事訴訟缺席宣判,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缺席宣判,被告不到庭刑事訴訟缺席宣判,法院可以決定逮捕。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必須到庭參加訴訟刑事訴訟缺席宣判,我國沒有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缺席審判的制度。對于不想出庭的被告人,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 刑事案件被告拒絕開庭怎么辦 如果是自訴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決定逮捕。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缺席宣判:刑事案件中,公訴案件由于被告一般會被羈押,所以即使拒絕開庭相關的司法人員也會押送其至庭審。自訴案件的被告拒絕開庭的,法院可以決定對其進行逮捕或者強制到庭。
一般法院會在開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達傳票通知他們開庭的時間、地點,如果被告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法院會再次發(fā)出傳票通知被告到庭應訴。對于必須到庭的被告,經過兩次傳票傳喚,還是不出庭的話,法院就會派出司法警察強制拘傳其到庭。
法律分析:對于刑事案件上訴后遲遲未安排開庭,這種情況應當多余二審辦案法官聯(lián)系,適當情況下可以催促其盡快安排開庭。
刑事訴訟法第270條第五項規(guī)定
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條只用一條內容,沒有第五項內容。
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70條規(guī)定中可以知道,自訴案件,符合簡易程序適用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自訴案件,參照適用公訴案件第一審普通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
刑法第270條明確規(guī)定,侵占罪,告訴的才處理。因此,說明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 ,應該屬于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公安機關不介入。
講解:《刑事訴訟法》第270條規(guī)定: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應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因此,A正確,不選。
”所以B項說法正確。該解釋第18條第1款規(guī)定:“對未成年罪犯的減刑、假釋,在掌握標準,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適度放寬。”C項表述正確。
《刑事訴訟法》第269條規(guī)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qū)矯正,由社區(qū)矯正機構負責執(zhí)行。A項不選。第261條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fā)執(zhí)行死刑的命令。B項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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