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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已經訴前保全足額財產,官司打贏后錢是直接劃給我嗎?
現在越來越多的糾紛與矛盾需要通過打官司來解決,不過一部分官司會出現打贏了對方不履行的情況,這個時候就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的執行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強制措施。
在能夠得到保險理賠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選擇管轄法院,就是借款人的住所地選擇好管轄的法院后,就可以去這個法院起訴了,起訴書可以事先寫好。欠款該怎么追討?可以先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查扣被告的足額財產,以利將來執行。否則,被告有了信息,會采取“預防”措施,會導致贏了官司拿不到錢。
老賴欠錢不還起訴被法院拉入黑名單后,錢還能要回來。如果按照借條和借款合同規定逾期后也不按時歸還,在雙方協商未果、追款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將欠款人起訴至法院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后公司不給錢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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