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拆遷是否需要經過協商?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拆遷需要簽哪些協議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關于房屋拆遷的法律法規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加以規定,或者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做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而現行房屋拆遷法律體系是以《條例》為最高依據。
2、房屋拆遷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拆遷單位應當在安置、補償等方面尊重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房屋拆遷是指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對某些房屋進行拆除,或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等工程。
3、房屋拆遷的法律規定如下: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 *** 。市、縣級人民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4、法律主觀:拆遷的法律規定是:拆遷是為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 *** 作出房屋征收的決定,需要對舊的建筑進行拆遷。
房屋征收拆遷糾紛如何解決
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先與征地方協商談判,協商不成時,可以書面申請開庭,聯合其他拆遷戶提出異議。同時,房屋征收決定書下達后,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爭取合理補償。
如果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或者是被拆遷人和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那么雙方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受理之后,通常會在30個工作日內,對于補償方式、金額、搬遷期限等事項做出裁決。
拆遷法定程序是怎樣的
法律主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拆遷的程序主要有:調查核實。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上門大量核實。逐戶走訪。
法律主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 ***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確需征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
一般情況下,房屋拆遷的法律程序可能包括以下幾個階段:拆遷方案制定:拆遷單位或相關 *** 部門會制定拆遷方案,包括拆遷范圍、時間表、補償標準等內容。
房屋拆遷要滿足哪些程序拆遷調查和項目概算。由擬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組織;拆遷管理部門對申領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
拆遷一般經過以下法定程序:房屋拆遷部門向主管部門申請拆遷許可。發布拆遷公告。作出拆遷決定的縣級以上 *** 應在拆遷范圍內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中應包括拆遷補償方案。與被拆遷人協商拆遷補償事宜,并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由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對該農用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進行征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按征地程序辦理征地手續。
關于拆遷是否需要經過協商?和拆遷需要簽哪些協議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