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無錫工傷鑒定在哪里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無錫哪些醫療機構可以做傷殘鑒定?
- 2、無錫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在哪里
- 3、江蘇省無錫市工傷認定流程
- 4、無錫工傷鑒定在哪里的需要什么材料
- 5、我在無錫受的工傷,應該在哪里做傷殘鑒定
- 6、無錫工傷鑒定在哪里
無錫哪些醫療機構可以做傷殘鑒定?
進行傷殘鑒定應該是由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的,如果是屬于工傷范疇的話那么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執行。
在無錫市司法鑒定機構和地址如下:
無錫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司法鑒定所
地址:興源北路401號5層518室
無錫高吉司法鑒定所
地址:興源北路401號5層515室
無錫江南司法鑒定所
地址:太湖西大道2166號中銳佳誠國際大廈B座7層
法律咨詢援助司法鑒定咨詢服務站
地址:無錫市錫山區
無錫市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
地址:錢胡路江蘇省精衛心理研究院附近
無錫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司法鑒定所
地址:金城路499
[img]無錫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在哪里
無錫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在哪里
1921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公約中對“工傷”的定義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下面是我分享的無錫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在哪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無錫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在哪里
地址:無錫市廣瑞路2號市人力資源市場三樓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材料接受窗口
上班時間:工作日9:00-11:30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情形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材料
(1)《無錫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門診病歷、醫學診斷證明、手術記錄、出院記錄等病歷資料復印件,其中住院期間病歷資料要加蓋病歷復印專用章。職業病患者應提供職業病診斷書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鑒定費。
無錫工傷認定時間多長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天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自決定做出之日起20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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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無錫市工傷認定流程
工傷認定流程: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交有關證據材料,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5、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終止工傷認定,并向申請人送達《工傷認定終止通知書》。
參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 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參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一條,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參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二條,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的或者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超過規定時效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參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參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四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交有關證據材料。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又無正當理由在限期內不提供證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參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傷認定:
(一)需要以有關部門對相應事故的結論為依據,而有關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工傷認定難以進行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中止工傷認定,應當向申請人送達《工傷認定中止通知》。中止情形消失的,應當恢復工傷認定程序。中止工傷認定的時間不計入工傷認定期限。
參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終止工傷認定。終止工傷認定,應當向申請人送達《工傷認定終止通知書》。
參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終止工傷認定決定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參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八條,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對列入醫療衛生專家庫的專家,實行聘用制。具體辦法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制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擴展資料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參考資料來源:常熟市人民 *** -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人民 *** - 工傷保險條例
無錫工傷鑒定在哪里的需要什么材料
一、按規定,勞動能力鑒定到當地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即可;
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需提交的材料 :
1、《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2、申請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張;3、身份證復印件;4、《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我在無錫受的工傷,應該在哪里做傷殘鑒定
一般是在你上班的地方的社保大樓的工傷認定科和勞動能力鑒定科申請。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如果能確定勞動關系,你應當盡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果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無錫工傷鑒定在哪里
你好,在無錫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三樓電梯口往左拐有工傷認定辦理點,工作日上午辦理,下午不辦理;建議你去那里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正本和副本,根據要求填寫完相關內容,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后再叫給工作人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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